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20世纪之初的法律变革,是1901年新政开始后清政府制度变革中的重要一环。由于法律制度牵涉到社会的各个阶层,影响到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因此,探讨这一时期的法律变革,特别是当时司法制度在社会生活中的实际运作情况,能够最真实地反映出司法改革的实际效果,以及社会对国家法律变革的反映与适应程度。
为此,笔者选取了在当时的政界、知识界以及下层民众中具有较大影响的新式传媒--《申报》和《大公报》作为本文的基本研究史料,试图通过与官方正史、律令典章等资料的相互印证,从一个新的研究视角,探讨清末司法改革在地方的具体实践,试以弥补学界对清末司法改革研究存在的不足,并力图揭示清末法律改革与近代社会变迁之间的内在联系。
本文在结构上分为八章,第一章为绪论,主要对本文的选题缘由、学术史回顾以及基本研究思路等问题加以说明。
第二章主要论述清末的司法改革思潮。鸦片战争后,随着传统司法面临的困境以及西方司法理念的传入,以马建忠、黄遵宪、郑观应、严复等人为代表的清末有识之士提出了具体的司法改革主张,掀起了清末的司法改革思潮。
第三章主要探讨以废止刑讯为开端的司法改革。传统刑讯制度在近代面临来自现实与理念的双重挑战,清末朝野围绕着废止刑讯问题展开了激烈的论争。在清政府废止刑讯的谕旨颁布之后,由于受到传统法律观念以及封建国家政治体制的影响,废刑讯的实施效果并不尽如人意。
第四章主要考察清末地方审判机构的改革及其实践。传统行政、司法合一的体制给清代的地方司法审判带来了诸多的弊端。随着官制改革的展开,清政府开始在各地设立审判厅。以此作为专门的地方司法审判机构。本章通过对天津审判厅的个案分析,可以看出,清末的地方审判机构改革,为以后的审判机构改革提供了示范作用,培养了一批近代司法人才。并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了人们司法理念的转变。
第五章主要探讨清末监狱制度的近代化。随着监狱改良思潮的兴起,在清末朝野的推动下,清政府对传统监狱制度进行了改革:设立罪犯习艺所;改建新式监狱;规范监狱管理;储备监狱管理人才等。这一改革推动了西方近代监狱管理思想在中国的传播,为中国监狱的近代转型奠定了基础,同时培养出大批新式监狱的管理人才。但由于其在执行过程中缺乏应有的力度,传统监狱管理观念的影响仍然如幽灵般地存在。
第六章主要分析清末法律教育的近代转型。鸦片战争后,中西文化的冲突和交融,使传统的法律教育也面临着一场新的变革。纵观清末的法律教育改革,可以分为两个阶段:一是走出国门学习西方的法律文化,即法政留学;二是广泛传播近代的法律文化,即国内的法政教育。从其产生的实际效果来看,吸收了近代西方的法律文化,促进了近代法政知识的普及,也在一定程度上推动了近代的司法改革。但在具体的运作过程中,也暴露出不少问题,如各类法政教育带有较明显的功利性因素,各类法政教育机构在管理上存在诸多弊端等。
第七章主要探讨传统法律职业的近代变迁。在20世纪初,人们从业观念的变化以及法律改革的开展为近代法律职业的兴起创造了条件。清末法律职业教育的开展以及法律职业准入制度的确立,标志着具有近代意义的法律职业在中国的诞生。它为中国法律职业阶层的出现奠定了基础,促进了近代法律职业教育的发展,对近代中国的司法改革进程产生了积极的影响。
第八章为结语,主要对全文进行总结。对清末司法改革的成就、司法改革存在的不足及原因、司法改革的历史借鉴作了简要归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