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20世纪80年代以来,随着西方国家规制中社会性规制所占比重越来越大,社会性规制渐渐成为规制经济学研究的热点,而安全规制是社会性规制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本文依托我国建设综合交通运输系统和规制体制的大部制改革,以社会性规制理论为理论基础,对我国道路交通运输业的安全规制进行了深入研究。 通过对社会性规则理论以及相关研究文献的回顾,笔者发现经过数十年的迅速发展,社会性规制理论已经具备了完整的理论体系,并且在规制实践中不断得到丰富和加深,但是在目前我国对安全规制的研究集中于食品和矿山两个行业,道路交通行业虽然安全状况堪忧,相关的安全规制研究却并不多,道路交通安全规制有一定的研究价值。 论文首先对中国道路交通安全及其规制的现状和问题进行分析,通过我国道路交通安全现状和规制效果的分析评价,发现我国虽然近年来道路交通安全情况有所改善,但是安全规制效果与西方发达国家相比仍有很大的差距。然后本文通过对道路交通安全的影响因素进行分析,得出驾驶员因素这一主观因素是造成我国道路交通事故的主要因素。造成我国道路交通安全规制效果不佳的原因是现行的道路交通安全规制的缺陷,经过分析,本文认为缺陷主要在于规制部门职能交叉、法律体系不健全、交通行政管理目标落后、混合交通现象严重等方面。 学习西方先进国家的规制经验,取长补短,是弥补我国道路安全规制缺陷,提高规制效率的良方。论文接下来对美国、日本、西欧等西方发达国家和地区的先进规制经验进行分析和归纳,发现西方国家道路交通安全规制的优势主要在于大部制的统一规制体制、合理分配交通部门和警察部门权责、科学完善的法律体系、注重交通安全教育等方面。 最后,在对我国道路交通安全规制的分析和西方先进规制经验的借鉴的基础上,论文提出了从改革规制体制、完善法律教育体系、加强参与道路交通相关要素的规制等三个方面加强中国道路交通安全规制的途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