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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论是从保障人权的角度出发,还是从保护文化多样性的角度出发,文化发展权都是少数民族应有的权利,是有必要受到特别保障的权利。现有立法不能为少数民族文化发展权提供有效保障,而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也只是对少数民族文化发展权有限的制度保障。自治权行使实质就是对少数民族发展权的保障。自治立法是自治权行使的重要保障。自治立法相对其他立法有保障少数民族文化发展权的优势。现行自治立法在保障少数民族文化发展权方面己取得了一定的成果,但仍存在不足。本文拟通过对少数民族文化发展权的基本理论、现有立法和制度以及自治立法保障少数民族文化发展权的优势、原则的分析,针对我国自治立法保障少数民族文化发展权的现状和存在的问题,着重分析在少数民族文化发展权还未形成整体保护时自治立法如何保障自治地方少数民族的文化发展权,力求对少数民族文化发展权的立法保障起到积极借鉴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