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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是政府履行职能、提供服务的经济活动。政府分级决定财政分权,从而产生了分级财政体制。政府间财政关系是政府公共管理的重要内容。我国实行五级政府、五级财政管理体制。县乡是我国的基层政权单位,县乡财政是国家财政的基石,县乡财政收支平衡与否直接关系和影响着国家财政收支的平衡和国家政权的建设。自1994年以来,我国实行分税制,这对中央政府加强宏观调控发挥了巨大作用,但由于多种原因,我国地方财政特别是县乡财政运转困难,部分县乡财政累积了大量财政赤字和财政风险,不利于公共财政建设和构建和谐社会。如果不能通过有效的途径对县乡财政体制进行改革、完善,就不能逐步摆脱县乡财政的困境,促进县域经济发展。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由于中央和地方各级政府有各自的职能和职权,本人认为应以公共财政为出发点,按照“效率优先、兼顾公平,财权与事权相一致,确保县乡政府运转”等原则,加强财政立法、制度规范、实行财权与事权相匹配、完善转移支付制度、减少政府层级和财政层级、推广“省管县”、“乡财县管乡用”财政体制、降低税收成本和完善地方税收体系等来进一步完善县乡财政体制,重新平衡中国的财政关系,促使基层财政稳固、健康。 本文的结构如下: 第一章是我国县乡财政体制的理论综述。主要从政府分级、财政分权,公共财政,公共产品层次和“蒂布特模型”(Charles Tiebout)“用脚投票”原理四方面讲述了县乡财政体制的理论基础。 第二章是80年代以来,以泰安市为例讲述我国县乡财政体制的演变。由此看出县乡财政体制的不规范。 第三章是以美、法为例讲述西方国家财政管理体制,以期从其各级政府事权和支出范围划分清晰,税权划分明确,政府转移支付制度完备等方面对完善我国县乡财政体制有所借鉴。 第四章是我国县乡财政体制现状及问题分析。主要讲述我国当前县乡财政体制现状,并对其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存在的主要问题是县乡财政困难和县乡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