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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环境下的美术教育是艺术教育的社会职能之一。与学校美术教育的对象不同,公共艺术教育是以广大公众为施教对象的教育形式,以提升大众艺术品位和宣传主体价值观念为主要目的。社会部门在实施过程中会使用各种艺术形式与公众碰面,其中,壁画就是这样的一种直观的艺术形式。我们在审视和研究公共艺术中的美术教育关系以及美术教育的职能时,选择了以壁画为基点,通过研究大众对于公共环境下壁画艺术的审美接受及审美感知来作为探究创作主体与审美主体关系的途径。在这个关系中,赞助人(社会部门及个人)、艺术家、大众承担了施教者与受教者的角色。其中,赞助人与艺术家作为影响和创造艺术品的主体,承担了作品的创意、制作、展示的工作过程。赞助人(社会部门及个人)是物质基础的提供者,也是作品创作初衷的决策者,而艺术家是艺术作品的实现者。在艺术创作的过程中,赞助人(社会部门及个人)出于政治、商业、或公益意图而邀请艺术家进行创作,并影响作品的精神格调和价值观念,因此艺术家的创作过程是在有束缚的条件下进行的,但艺术家在作品中倾注了自身的精神与心智,在作品中融入了艺术的本质因素。在对大众艺术层面的启迪上,艺术家是主要的施教者,此外,我们还要注意中介的桥梁作用,正是中介沟通了艺术家与观众之间的信息,使观者能够再现艺术家的创作意图与审美理想。总的来说,赞助人是影响观者价值层面的,而艺术家是影响观者审美层面的,两者在不同的职能运作中实现了施教者的教育价值。在我们研究的议题中,公众是审美的主体也是衡量教育成效的主要方面。从审美意愿的准备阶段到审美的实践阶段再到审美的弥散阶段,都体现着创作主体和审美主体自身的心理状态的影响。在壁画的欣赏过程中,我们分析这些因素对于审美过程的影响,进而适应大众的审美需求,这对于完善大众接受的审美教育是有着积极意义的。从壁画欣赏的角度上来说,作品的艺术语言和构成的因素成为大众审美的前提,是观众完善审美准备阶段的重要因素,在审美接受的实施过程中,作品则在精神的层面上进行进一步的启迪。在审美过程的最后阶段,观者结合自身的艺术体验而对作品进行了再度的发挥和创造,从而完成了整个的审美教育过程。壁画作为审美的对象承担了观众的审美需求,在实现受教者的审美教育中起到了教材的作用。随着社会文化的进步,艺术及艺术教育都发生了变化,同时也引发了教育实施过程的变化。艺术的他律性影响着受教育者的外部接受条件也影响着艺术自身的发展。随着经济的发展使得艺术多元化的进程加快,艺术的形式丰富起来,扩展了艺术家的创作方式,增强了大众的欣赏兴趣,使受教育的层面更加广泛化。公共艺术教育的关系,是一个相对繁冗的关系。我们从壁画审美过程中所分析的审美教育体系是其中之一,这体现了其中的主要联系,反映了施教双方从作品属性、作品的生成、作品的欣赏和反馈过程中体现的教育关系。通过作品这个媒介,施教双方完成了审美教育中的关键环节,完善了受教者在社会公共艺术领域的审美实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