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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代亲子法已经逐渐由传统的“家族本位”、“亲本位”转向了“子女本位”。随着儿童权利保护理念的兴起和发展,现代的婚姻家庭法律越来越关注和重视未成年子女的利益问题。特别是随着联合国“儿童最大利益原则”的提出,世界上许多国家将该原则确立为探望权制度的指导思想,指导探望权具体内容的设计和完善,最终达到更好地保护非常态家庭未成年子女利益的效果。在“儿童最大利益原则”的视角下,我国的探望权制度无论是在立法理念还是在内容设计上都暴露出了不少问题,十分不利于非常态家庭未成年子女利益的保护。本文在“儿童最大利益原则”的视野下,对我国现行探望权制度存在着的问题进行了检讨和反思,并采用比较研究方法,对世界上探望权制度的先进立法例进行了介绍和分析。建议在我国探望权制度确立“儿童最大利益原则”,并以该原则指导我国探望权制度的完善和健全。本文除了绪论和结束语之外,共分为五个章节。第一章:问题的缘起。本章节运用案例分析法,通过列举现实生活中的三个涉及探望权纠纷的具体案例来反映我国司法实践中探望权的相关法律问题,表明随着社会的发展,司法实践中的探望权纠纷日益增多和复杂,我国现行探望权制度对非常态家庭未成年子女的利益保护不到位,已然难以满足司法的需要,由此引出本文在儿童利益最大化视野下我国探望权制度的相关论述。第二章:介绍“儿童最大利益原则”和探望权制度的相关内容。本章节首先介绍了“儿童最大利益原则”的提出和内涵,阐述了何为“儿童最大利益”。其次,界定了探望权的概念,并阐述了探望权的性质、特征、理论价值和实践功能。最后,对“儿童最大利益原则”与探望权制度的内在联系进行了分析,表明探望权制度的价值取向,指出“儿童最大利益原则”对探望权制度的适用意义。第三章:我国现行探望权制度的解读和反思。本章节首先介绍我国探望权制度的立法现状。其次,以“儿童最大利益原则”为视角,结合司法实践中的典型案例,对我国现行探望权制度在立法理念和内容设计上存在的问题进行了检讨和分析,指出我国现行探望权制度在立法原则、属性界定、主体界定、权利内容、权利行使、权利的执行和救济这六个方面存在的问题。第四章:中外探望权制度的比较分析。本章节运用比较分析法,从探望权的立法目的、探望权属性、探望权主体、探望权权利内容、探望权行使、探望权的执行和救济这六个方面对中外探望权制度进行比较分析。通过考察美国、英国、德国、日本和我国台湾等主流国家和地区的先进立法例,从中得出完善我国探望权制度的启示。第五章:完善我国探望权制度的构想。本章节以维护非常态家庭未成年子女的利益为出发点,以促进他们的健康成长为目标,在学习和借鉴域外探望权先进立法例的基础上,针对我国探望权制度现存的问题,建议确立“儿童最大利益原则”为我国探望权制度的指导原则,并依据该原则提出完善和健全我国探望权制度的具体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