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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我国的安全生产形势展现整体平稳的态势,但安全生产事故总量依旧颇大,重特大事故偶有发生,安全生产法制相对不健全便是当中一个重要的原由,导致安全生产制度化有关工作较为落后,安全生产基础也显得较为弱势。通过这些年我国在安全生产法制化道路上的研究,出台了一系列的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从中我们看到了相关部门的努力,使安全生产工作有了一定程度的起色,也取得了一定的成就。同时需要注意的是,我国在安全生产法制化道路上的研究,相较于国外仍然处于弱势。安全生产法制化体系是依照安全生产诸多因素的关联性形成的一个有机的体系,体系内的各个因素依据它们之间的区别划分为不同地位,最下层是有关安全生产的详细规范。构建一个与实际工作相符,合乎法律法规并且有重点有选择的安全规范,可以为完善安全生产法制化工作提供借鉴,也可以提升相关管理水平,增强政府有关部门依法行政、合理行政的措施。同时,也是我国在新形势下,能够快速融入国际社会的重要机遇。从现阶段我国建筑安装工程安全生产总体形势上来看,甲方、施工方和监理方在安全生产的重视程度上尚有不足,三方责任主体按照各自存在的地位和管理的内容区别,它们自身依旧有着各种各样的缺陷。为了增强三方责任主体对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重视,本文首先引出危险源的概念和相关理论,进而逐项对建筑工程的重大危险源进行分析,发现三方责任主体在安全管理中的问题。最后通过例举事故和日常工作检查,说明三方责任主体不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责任,造成群死群伤事故的重大危害。本文作者通过从理论到实际的方法进行研究,结合多年在建筑施工现场检查的实际工作经验,根据危险源控制手段和危险源评价机制,找出建筑施工过程中的有害制因因素和可能造成人身财产伤害和损伤的重大危险源。针对这些有害制因因素和重大危险源,采用例举和逐项分析的方法进行讨论,并制定加强安全管理的对策和三方责任主体加强安全生产管理的手段,最后得出要从全方位、全过程加强安全管理,对特殊部位、重点部位实行重点管理的结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