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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些年,刑事案件中犯罪嫌疑人的反侦查意识不断增强,犯罪现场遗留的指纹、足迹等痕迹的利用价值降低,嫌疑人也更多地选择视频监控盲区作案。DNA技术的出现打破了传统的物证检验方法,基因的稳定性及客观性使该项技术更具有科学性。由于跨区域案件越来越多,现代侦查中更加注重并案工作,通过引入更多的公安业务元素,如:网监、视频侦查、DNA技术等等,将传统的并案侦查与被注入新内涵的并案侦查相结合开展并案侦查工作。并案侦查多用于系列强奸、盗窃、抢劫案件,由于案件性质恶劣,加重了社会不安定因素,跨区域作案的特点使并案侦查增加了较大难度,确定犯罪嫌疑人与被害人身份成为案件的关键环节。随着DNA技术在破案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存储与检索为一体的数据库也应运而生。DNA作为个体识别的最稳定最准确的标记,其分型结果成为DNA数据库最主要的组成部分。侦查与DNA数据库相结合,大大提高了侦查工作的效率,也促进了一些大案要案的侦破。但是,在DNA数据库建设的过程中也存在着一些技术问题与人为因素,如:相关法律的缺失,隐私权保护问题,技术研发与需求不相适应等,这些都成为并案工作的阻碍。基于此,本文试着探讨DNA数据库在并案侦查运用中的问题与对策,分析了DNA数据库在国内外并案侦查中的运用现状、建库及数据库运行中的问题,从大力开展DNA数据库的建设、提高其网络化运用能力、完善资源共享平台等方面阐述了DNA数据库在并案侦查运用中的未来发展趋势。本文除去引言和结语外,共分为四个部分。第一部分是DNA数据库的概述。这一部分内容包括DNA数据库的理论基础,如:DNA分型技术、同一认定理论,阐述了DNA数据库与并案侦查的关系。论述我国建立DNA数据库的大背景:越来越多系列案件的发生、现场生物物证技术提取的成熟以及网络应用的日益大众化都为数据库的建立奠定了良好的基础。从理论方面说明建立数据库的必要性和可行性。第二部分是DNA数据库在国内外并案侦查中的运用现状。这部分内容介绍了香港特别行政区和英美国家DNA数据库的运用现状及对我国的启示。阐述了我国在并案侦查中主要运用的数据库类型,通过案例的形式详细分析了DNA数据库在并案侦查中的重要作用,并与视频侦查、网监等技术侦查手段形成合力。第三部分是DNA数据库在并案侦查运用中存在的问题。这部分内容介绍了建库问题导致并案侦查缺乏基础,包括基层公安缺乏相应的建库条件,Y-STR DNA数据库建设缓慢等。通过分析数据库网络化运用受限、检索中涉及权利被侵犯问题来论述在并案侦查运用中数据库自身的缺陷。重点阐述DNA数据库未完全形成资源共享和实践部门在运用DNA数据库中存在的不足,强调完善数据库监督系统的急迫性。第四部分是DNA数据库在并案侦查运用中的完善。论述通过加强基层DNA数据库和Y-STR数据库的建设为并案侦查中的数据库检索打好基础。重点提出增强DNA数据库的网络化运用能力、恰当处理数据库运用与权利保护的关系以及完善数据库共享平台的建议。对于公安机关提高数据库综合运用能力并通过立法完善数据库的监督体系,也阐述了自己的观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