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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年来水土保持研究表明,水土保持在充分利用降水资源、减少侵蚀产沙的同时,会减少流域产水量、河川水资源量。本文结合水利部水土保持司及水土保持监测中心重点课题“山区水土保持用水与雨水资源利用”,面向缺水严重的黄河流域,开展了“黄河流域水土保持用水研究”,其目的在于协调“三生用水(生产用水、生活用水、生态用水)”,为黄河流域水资源评价与合理配置利用提供依据。论文首先对“水土保持用水”的概念与范畴进行了科学界定,明确指出水土保持用水与“生态需水”、“生态耗水”、“生态缺水”等有明显的差别。水土保持用水是指特定的区域(流域)内,某一时段内由于实施造林、种草、梯田、坝地等小流域综合治理措施,改变流域下垫面,所占用(减少)的河川水资源量。水土保持用水虽然不涉及水资源的配置问题,但是它对流域水资源总量有十分重要的影响,是流域水资源评价与规划中必须考虑的因素。生态环境建设分区是研究黄河流域水土保持用水的重要前提,是合理确定水土保持用水定额的基础。本研究以省为单位,以县为单元,采用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方法构建分区指标体系,运用统计分析软件,采用系统聚类分析法(HCAM),结合专家集成法,对研究区各省进行分区,再对各省分区进行合并,将全流域划分为黄土丘陵沟壑区、黄土高塬沟壑区、土石山区、沿河阶地与平原区、风沙区、河源区6个区,本文水土保持用水只涉及黄土丘陵沟壑区、黄土高塬沟壑区、土石山区3个区。本研究针对现有水文法及水保法计算水土保持减水定额的不足,首次提出了在生态环境分区的基础上应用小流域综合治理减水作用的实测资料确定减水定额的方法,并求算了黄土丘陵沟壑区、黄土高塬沟壑区、土石山区的水土保持减水定额。客观地确定水土保持措施保存面积是推求水土保持用水总量的另一重要依据。本研究参考国家颁布数据,以省为单位,以县为单元,收集了水土保持措施保存面积资料,运用分区分措施按县叠加的方法求算了山丘区各分区现状(2000年)水土保持措施保存面积,从分区及全流域两方面保证了计算结果的准确性。本研究首次提出了运用小流域综合治理用水减沙定额乘以治理面积计算水土保持用水减沙量的理论与方法。根据水土流失治理目标及小流域综合治理用水减沙定额,求得研究区现状水土保持用水量为14.46×108m3,减沙量为3.04×108t;2010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