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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世纪90年代以来,我国互联网信息产业高速发展,给现行法律带来了无从回避的挑战,关于网络纠纷的法律问题日渐增多。而“人肉搜索”作为一种新兴事物,处于互联网规范与现实社会法律监管的真空地带,在最近几年里,因为“人肉搜索”引发的案件越来越多,引起了社会各方强烈关注。在很多事件中,网友、包括网站的某些行为已经突破了道德和法律的边缘,逐渐演化为了一种实施侵权行为的工具。而网络隐私权是由现实社会中个人隐私权的有关问题延伸到网络空间而产生的。网络的公开性和易窥窃性很容易使人们的隐私暴露于天下。而网络的不安全性,使得个人信息很容易遭到非法的收集、传播和利用。这一切都说明,在人们张开双臂迎接网络时代,享受它给人们带来的众多方便的同时,也必须面对它给个人隐私权带来的前所未有的冲击和挑战。正如西哲所言:一切社会进步都会有一个共同的特点,它总是右手扔给人类一束金羊毛,左手又悄悄拿走人类原来拥有的东西。因此,网络时代如何保护好个人相对宁静的天地,已是迫在眉睫,这其中牵涉到政府对网络监管、经济发展的宏观规划,牵涉到个人隐私和公众道德的平衡和保护,在网络引致的隐私权被侵犯的案件中,网络服务提供商、网民、社会公众、政府等多方的行政、民事法律关系纵横交错,都有自己的期待,通过法律的途径来规范他们的行为就显得尤为重要。
本文共分为四部分。第一部分:对“人肉搜索第一案”的论述,包括案情回顾、“人肉搜索”概念的形成过程,通过该案引出本文将要论述的问题;第二部分:对隐私权进行界定,厘清隐私权的概念,为下文网络隐私权的相关问题奠定基础;第三部分:主要论述网络隐私权相关问题,包括网络隐私权的概念、特点、表现形式等;第四部分:在对网络隐私权的保护现状和面临问题进行分析的基础上,提出了具体的保护模式,以求寻找到网络环境下保护公民隐私利益的正确的解决途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