票据追索权问题研究

来源 :吉林大学 | 被引量 : 0次 | 上传用户:liongliong486
下载到本地 , 更方便阅读
声明 : 本文档内容版权归属内容提供方 , 如果您对本文有版权争议 , 可与客服联系进行内容授权或下架
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有关票据的追索权的行使,国内还没有一个系统的梳理,本文从有关追索权现有法律规定,深入其背后理论基础,再到对日本及我国台湾地区的相关理论的介绍,进行了系统的比较梳理。研究方法是比较中、日两国及与我国台湾地区票据追索权制度之差异,当中以我国,日本以及我国台湾地区的学说、判例为基础,对实践中票据追索权行使的问题进行研究,探讨其优缺点,撷取他人学说之精华,以期能促进票据的流通,对我国票据法的改革,贡献一己之力。本文主要从权利发生入手,探讨了什么人,满足哪些条件,以何种程序,如何行使票据追索权,行使追索权过程中发生权利冲突,如何解决,保护何者利益。首先,票据追索权者是到期不获付款时,持票人在行使或保全票据上权利的行为后,才可以向其前手请求偿还票据金额利息及费用的权利。此为救济持票人利益的制度,是票据上独特的一种制度,虽出于民法上的瑕疵担保责任,因其可以向所有的前手行使追索权,所以其效力是强于一般瑕疵担保责任。被追索人清偿时,可以向其后手请求交付票据、拒绝证明、收据等,以方便向其前手再追索或避免受二重追索之危险。被追索人清偿后,宜涂销自己及后手之背书,使自己回复至票据权利人之地位,避免再度受请求。其次,票据追索权由什么人可以行使。追索权人乃票据权利人,另外需保全追索手续始得构成,包括善意取得人,而排除窃取人、拾得人等。已为清偿票据债务而取回票据之人,例如背书人、保证人、参加付款人及无权代理人均属之,但依空白背书之交付而受让者,嗣后取回票据,对于其直接前手;及未免除作成拒绝证明之背书人,对于未作成拒绝证明之后手取回票据,丧失追索权。提出汇票承兑人或本票发票人应负偿还义务人责任的理由如下。从责任范围来看,“主票据债务人责任≧偿还义务人责任”;从消灭时效制度考量,若因辗转追索所累积时效超出承兑人付款期限两年之情形,仍宜承认持票人可向其行使追索权。至于支票出票人,按照支票文义担保支票之支付,是基于支票为委托证券,出票人仅为支票发行人,所以对于支票上之债务,是负偿还义务而已,则出票人所负之责任为第二次义务。提出偿还义务人连带责任概念,更有利持票人行使追索权,因其可以选择、变更追索直到债权完全受清偿为止;而于义务人方面,各债务人系各个独立。所以持票人仅由当中一票据债务人全额接受付款时,不得重复再向其它债务人请求,是一种不真正连带债务。第三,票据追索权的行使需要满足哪些条件。即追索权行使的要件包括是指要件和形式要件。追索权行使的实质要件,即行使追索权的原因,需有法定原因的存在。追索原因,原则上是限于到期追索。因为,到期前为票据预定流通期间,因此赋与票据债务人到期前的期限利益,到期前即使提示票据请求付款,也可以拒绝付款,而不负履行迟延的责任。然而在一定要件下,才能承认期前追索。到期追索,除按期提示外,还需要作成拒绝证书,以此证明持票人曾经依法行使票据权利而遭拒绝付款的法定证据。有关付款提示,我国票据法不承认当事人之间的自由约定,即免除付款提示约定及延期付款约定。但是在日本及我国台湾地区均是比较成熟的制度,笔者分析其利弊,认为我国的票据法应予确认其效力,并作出制度设计。此外,针对我国《票据法》缺失关于付款提示及拒绝证明不可抗力的规定,笔者建议在64条后增加不可抗力的规定,内容如下:持票人因不可抗力之事由,不能在所定期限内提示承兑或提示付款,应将其事由,通知出票人、背书人及其它票据债务人。不可抗力事由终止后,持票人应即对付款人提示。如果不可抗力事由延至到期日后三十日以外时,持票人可行使追索权,无需提示或作成拒绝证书。汇票为见票即付或见票后定期付款者,前项三十日之期间,自持票人通知其前手之日起算。第四,票据追索权以何程序行使。行使追索权的过程如下:通知拒绝事由,债务人自动偿还,确定追索对象,请求偿还,受领票据金额并交回汇票等。拒绝事由通知的目的,是使出票人、背书人等能尽早得知拒绝承兑或付款的事实,所以通知得用各种方法。但因通知所生的费用,仍属持票人。因行使追索权所生的费用,而应由出票人等偿还义务人负担。所以当事人间如果有约定时,当然可以免除持票人通知的义务,以减少费用的负担。通知义务的免除,我国没有明文规定,因此参考日本及台湾的立法,笔者建议如果由出票人所记载,应属任意记载事项,对其它签名人也产生效力;如果由背书人记载,仅对其直接后手发生效力。但持票人或背书人怠于通知义务,而使其前手发生损失时,应对自己的全部前手负票据金额内的赔偿责任,以保护偿还义务人。而背书中断后之持票人可否行使追索权?背书中断后,背书人仍得背书,背书不连续之持票人如果以“为了行使偿还请求权之提示”,当然可向背书人行使追索权。在追索金额上,对于利息问题,也可以由当事人之间约定。应区分期前追索与到期追索,而期前追索应当倒扣利息。为了免于偿还义务人蒙受不利益的损害,应当在《票据法》第70条增加一款,在到期前付款者,自付款日至到期日之利息,应由汇票金额扣除。第五,在追索权行使过程中,遇到权利冲突,保护何者利益。本文以时效消灭,除权判决这两个实践中经常出现的案例为例,讨论追索权的行使限制。首先,对于票据债务的权利因时效而消灭,对从债务人的权利是否仍有效。从保护无法获得票据金额支付支票人利益的观点,综合日本、我国台湾地区及我国内学说,得出以下结论:时效消灭及时效中断的效力在各个当事人间如果单独计算,持票人已对主债务人采取中断时效措施,但偿还义务人未对主债务人采取中断时效时,虽然由到期日其经过两年,主债务人对持票人之间时效不完成,仍发生主债务人与偿还义务人之间时效完成的结果。其次,除权判决对票据追索权的影响,表现为票据侵权与追索权的关系,及善意取得与追索权的关系。当除权判决与追索权发生冲突时,不能因为案由的不同,而产生对除权判决不同的处理方式,应根据其的既判力,统一其行使程序。既然承认了票据善意取得,那么票据善意取得人与合法票据持有人的权利行使票据权利,应该是平等一致的,其行使方式应当与合法票据持有人一致,即不需以撤销除权判决为前提。
其他文献
对干式球磨机存在的故障进行了描述,对大、小齿轮失效的主要原因进行了分析,并采取了延长齿轮使用寿命的改进措施.
<正>H5是HTML5的简称,是标准通用标记语言(HTML)的第五次修改版。自H5推出之后,其在传播领域表现出适配性高、包容性强、应用面广、传播便利等特点,也赋予了网页更好的意义和
如何通过营销信号来降低电子市场逆向选择风险是影响网络营销企业业绩的重要因素。本文以两家企业垄断市场为例,建立了企业信号传递博弈模型。通过对分离均衡与混同均衡存在
采用CAE技术对舱门的连接结构进行分析计算,通过分析位移变化值的方法对计算结果进行处理,对各级连接结构进行分离分析,找出舱门的故障原因。
中国的古人以一种特殊的思维方式,意识(体悟)到人体内存在潜在的生命系统。这一观念主要在中国传统医学中得到淋漓尽致的体现。本文尝试就中医人体结构潜态系统的若干问题进
我国《反家庭暴力法》对家庭暴力的规定,但立法的规定尚不足以应付现实需求。本文认为应当对该法所规制的家庭暴力进行扩张解释,将主体范畴扩张到存在亲密关系的人之间;除目
目的探讨童年期同伴欺凌经历对青春期发育的影响,为开展预防青少年欺凌行为的健康教育提供参考。方法于2014年9月采取整群抽样方法,选取安徽省马鞍山市3所小学三到四年级693
在实验室条件下研究了还原铁粉、硫酸亚铁、FeCl3、针铁矿、水铁矿对污染土壤中Sb的稳定化效果。结果表明,当添加量为2%,养护时间为3 d时,各铁基材料对土壤中Sb的稳定化效果
改革开放以来,中部地区在对外贸易规模扩大的同时,粗放型的外贸增长方式没有根本改变。深入实施“科技兴贸”和“以质取胜”战略,优化出口产品结构、加快出口产品升级;积极发
水环境严重污染和水资源日益短缺,是导致区域生态环境日趋恶化,制约区域经济社会发展速度,影响经济社会发展质量的敏感因素。“十一五”期间,我国将水污染物总量控制纳入各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