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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保护是近几年国际社会一直关注的焦点问题。绿色债券作为一种新兴债券,将募集资金投向绿色环保项目。它不仅具有传统金融工具的融资功能,还有利于自然环境的保护,是世界各国都在研究的对象,也是本文的研究重点。目前,国际组织构建了两套被国际市场认可的绿色债券操作规则,对绿色债券的研究较为成熟。而我国对于绿色债券的研究正处于起步阶段,且大多属于金融领域的研究,缺乏从法律角度进行探讨。因此本文从法律的角度系统地研究了我国绿色债券监管这一新兴命题,具有很强的实用价值和现实意义。本文首先从绿色债券界定标准入手,对我国发展绿色债券的必要性和可行性进行分析。对发行人而言,绿色债券可以帮助发行人获得融资;对投资者而言,绿色债券的特殊披露要求可以帮助投资者降低因环境变化带来的投资风险;对政府而言,绿色债券的环境友好性可以帮助政府在发展经济的同时降低对自然环境的伤害。因此,无论是对发行人、投资者还是政府而言,发行绿色债券都是有益的。关于可行性,绿色债券在我国的发展具有法律基础、市场基础和投资者基础,发展绿色债券是完全可行的。其次,本文着重研究了国内外绿色债券的发行制度以及绿色债券认证制度、信息披露制度、债券受托管理人制度这三种监管绿色债券发行、保障债券持有人合法权益的制度。《绿色债券原则》和《气候债券标准》是目前被国际市场认可的两种绿色债券发行制度,它们对绿色债券项目范围、信息披露要求、募集资金使用管理以及绿色债券认证、鉴证等内容都作了详细规定。与国际绿色债券发行制度类似,我国也建立了一套绿色债券发行、监管规则。本文通过对国内外绿色债券发行、监管制度的比较研究,发现我国绿色债券市场的现存问题,主要有法律适用不统一,绿色债券认证做法有差异,认证机构评价能力有高低,信息披露制度、债券受托管理人制度不完善等。统一法律适用、对绿色债券进行第三方强制认证、对绿色债券认证机构进行评级、细化并落实绿色债券的优惠政策等是完善我国绿色债券制度的有效方法。本文希望通过改进绿色债券发行制度、调整绿色债券监管制度,为我国构建一个完善的、稳定的、与国际接轨的中国绿色债券市场。本文着重采用文献研究法,通过对现有的关于绿色债券发行、管理、监督、保障相关制度的文献进行分析,了解国内外绿色债券的监管机制,博采众长,为完善我国绿色债券监管制度提供对策。同时,本文还采取了比较研究法和案例研究法,通过分析已发行的绿色债券案例,并借鉴国际先进经验,为我国绿色债券监管制度的发展提出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