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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城市土地集约利用是国土部门追求的目标,但若一味过度强调集约利用,加强土地的经济产出,则将导致城市人口拥挤、交通拥堵、城市生态环境恶化等问题;生态园林城市是住建部门和环保部门追求的目标,但若一味过度强调生态利用,加强土地的生态效益,则将扩大城市土地面积,加剧耕地保护和城市发展之间的矛盾。可见,在我国城镇化进程中,城市用地需求、生态环境保护以及耕地安全三者之间的冲突十分显著,亟待解决。本文认为,破解之策在于,城市健康可持续发展不但要发挥土地的承载功能,而且要突出土地的生态功能,实现城市土地集约与生态协同利用。鉴于此,本文主要针对以下四个问题开展研究:什么是城市土地集约与生态协同利用?为什么城市土地集约利用和土地生态利用必须且能够协同?如何量化评价二者之间的协同?怎样实现二者之间的协同?论文取得如下主要成果和结论:(1)采用单因素评价和比较分析等方法,分析平罗县城整体、中心区和外围区以及设定区块的土地集约利用与生态利用协调关系,发现城市土地集约利用与生态利用之间存在明显的不协调状况。同时,通过梳理过去25年来我国城市土地集约利用和城市生态建设的政策发展历程,发现长期以来支撑集约与生态利用的政策工具不够协同,也欠权衡。(2)将城市土地利用视为一个系统,引入系统权衡与协同理论,提出城市土地集约与生态协同利用的学术观点。界定了城市土地集约与生态协同利用的内涵,它是指通过人为有意识地干预,使得城市土地中作为经济利用的部分和作为生态利用的部分之间相互作用、相互促进,从而使城市土地利用在时间、空间和功能上有序配置,在实现集约利用的同时也满足城市生态宜居,城市土地系统因此健康可持续发展;提出了二者协同利用的理论基础,包括土地多宜性理论、生态-经济协调论、协同论等。(3)探讨了二者协同机理,认为城市土地集约利用可为城市生态建设腾出空间,而城市生态建设存在溢出效应,可促进土地增值,可提高土地经济产出水平。以宁夏平罗县城为例,运用灰色关联分析模型基于设定区块的角度验证了城市土地集约度与边缘密度、NDVI等生态指标之间存在着一定的正相关关系。(4)运用模糊(38)型分布等方法,基于综合容积率、基础设施完备度等集约利用指标与绿化覆盖率、NDVI等生态利用指标,依据二者协同利用的内涵及其机理,构建协同利用水平评价模型,依据协同利用等级确定协同度,并将其应用到宁夏平罗县城实证分析中。结果表明,协同度高的设定区块共5个,占15%;协同度较高的共13个,占40%;协同度较低的共10个,占30%;协同度低的共5个,占15%。该结果与平罗县城实际基本吻合,与平罗县城整体、中心区和外围区的评价结果基本一致,证明了协同度评价模型可靠、可信。(5)理论分析和实证研究表明,城市土地集约与生态协同利用有待提高,推动二者协同利用的措施主要有:完善法律法规,重视协同利用;整合政府相关职能机构,理顺协同管理关系;出台协同利用标准规范,创新协同利用技术;建立经济激励机制,完善奖惩体系;加强协同利用规划,提高监督管理效率等。论文的主要创新点:(1)将协同理论引入到城市土地利用系统的研究,拓宽了城市土地利用研究空间;(2)提出了城市土地集约与生态协同利用新的用地模式,为我国新型城镇化建设提供了新的管理视角;(3)建立了城市土地集约与生态协同利用概念模型和评价体系,揭示了二者协同利用机理,为城市土地协同利用实践提供了理论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