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避税作为一种普遍的经济现象,随着税收的产生而产生,又是商品经济发展到一定历史阶段的产物。早在我国唐代,著名诗人杜荀鹤的诗句中就有“任是深山更深处,也应无计避征徭”之句。据此可知,避税自古有之,只是在社会法治程度日益提高,人们法律意识日益增强,偷、逃税成本愈来愈高的今天,避税行为愈演愈烈。避税行为造成国家税款的大量流失,严重危害国家税收利益,阻碍税收职能的正常发挥,违背税法的基本原则,特别是实质课税原则;造成纳税主体间的不平等,损害社会公众利益,脱离了税法的公平和正义理念,进而在整体上有损税法的税收宗旨,因此,必须对避税行为进行法律规制。只有对避税行为进行有效的法律规制,才能保证市场能够自由而灵活的配置各类经济资源,从而避免扭曲市场竞争机制;才能使纳税人树立正确的税收法律观念;才能减少税款的流失,进而充分发挥税收的作用,促进经济稳定,继而巩固社会稳定。本文主要有引言、正文和结语三部分组成。笔者兼顾纳税人和税收征收管理机关的利益,从合理合法的原则出发,对内容作了如下安排:第一章主要对避税行为进行一般理论探讨,为进一步研究避税行为做好理论铺垫。在综合分析各种文献、专著、论文中各位专家学者对避税定义的基础上,对避税行为得出合理的界定。为更准确把握避税内涵,将避税与税收筹划、节税、税收逋脱、偷税、逃税等几个相关概念进行比较。第二章在充分了解专家学者对避税法律属性的观点的基础上,从不合法性、不违法性及脱法性三方面分析避税行为的法律性质。第三章对避税行为构成要件问题进行了探讨。在借鉴专家学者学术成果的基础上,从主观要件、行为要件、效果要件三方面阐述避税行为的构成要件。第四章分析避税行为的产生原因。任何行为的产生都是内外因共同作用的结果,避税行为也不例外。利润最大化是其产生的主观原因,利润压力、专业税务咨询公司、税负落差、税法解释的滞后和税法漏洞的存在等因素则是其产生的客观原因。第五章主要介绍了现阶段常用的几种避税方式。具体论述了关联企业转移定价法、调整内部结构法、滥用税收优惠法等方式,特别阐述了关联企业转移定价法。第六章在对避税行为进行充分理论论述的基础上,结合博弈分析法、法经济学分析法、社会利益分析法等研究方法,同时借鉴西方国家在反避税方面的经验,从立法、执法、纳税人、税收征收管理机关等多角度出发,对避税行为进行规制,以期更好地维护各类市场主体的合法权益,更好地实现税收的职能和税法的宗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