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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随着我国建设和经济的快速发展,城市化水平的提高,但是由于劳动人员素质的参差不齐,各类工伤事故增多。然而,由于一些用人单位的不规范操作,使得很多工人得不到相应的补偿,权益得不到保障。随着我国法治建设的不断完善和劳动人员的维权意识提高,使得我国劳动鉴定中存在的问题和矛盾日益突出,越来越受到社会的广泛关注。根据相关数据显示:我国自2000年起国内工伤导致无法工作的人数便已经超过了百万,而通过劳动能力鉴定等合法手段维护自身权益者仅达到2%。本研究对国内劳动力鉴定体制中的不足进行综合分析,从理论到实践,提出适合我国国情的建议,为我国劳动能力鉴定的不断完善提供依据,为在一线工作的广大民众谋求福利。劳动能力鉴定是工伤保险制度中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随着工伤保险制度的建立而生,并后续得到不断发展.早在1953年《劳动保险条例》就体现了:职工如果因为工伤致残残疾和因病非因工致残的的,其残疾状况确定与变更由相关委员会批准审定;2007年,国家颁布《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残疾等级》,对相关规定进行了完善和修订,使得我国工伤、伤残程度鉴定更加客观、科学。但是,我国劳动能力鉴定标准和制度尚存在许多问题。本文以理论研究方法、文献研究方法、访谈、统计分析法等多种方法对我国劳动能力鉴定定义、存在的问题等进行研究,分析我国劳动鉴定和国外劳动鉴定存在的差异,并针对性的提出相应的解决措施,促使我国劳动能力鉴定更加科学、人性化。通过对西安市调查和实际情况分析可以发现:劳动鉴定过程中存在的主要问题有:1.对初次鉴定不服的申请再次鉴定比例大,占鉴定综述的约5%左右;2.专家专业构成复杂,专家专业构成有限;3.指定医院复查环节不规范;4.工伤康复评定仍不完善,没有标准的康复指针;5.提前鉴定,科学性不足;6.职业病的潜伏期长,治疗期长,诊断鉴定困难;7.职业病长期服药引起的后遗症难以鉴别;8.申请鉴定过程时间长:从申请之日起之鉴定时间在60天左右,给外地人员带来不便;鉴别程序复杂;9.而现场鉴定时间过短;10.鉴定专家没有正式的聘书证件,给工作带来很多不方便;11.老工伤遗留问题较多,其中原有伤残和疾病不可同时纳入鉴定范围;12没有一个公开的网络体系,病人重复鉴定,查询结果也无法公开。为了进一步完善我国劳动能力鉴定体制,相关部门应该采取有效的措施给予规范和完善:1.完善医疗卫生专家的培训工作。定期组织鉴定专家进行学习,并对典型案例进行分析讨论。吸收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医疗专家组成的鉴定专家库,增加专家人数,涉及专业更广,加强了鉴定专家的医学素质,为劳动能力鉴定工作提供有效的专业保证。2.并授予专家正式的聘书;3规范鉴定医院、医疗专家的抽取程序,随机抽取鉴定医院,并根据被鉴定人的伤残类别,从医疗卫生专家库中随机抽取鉴定专家,组成鉴定专家组,并严格依据国家鉴定标准经评审会讨论后作出鉴定结论,提高了鉴定质量,保证鉴定结论科学规范。4.优化鉴定工作流程:简化申请程序,优化优化医院复查环节;5.加强监督,提高鉴定准确率保证鉴定工作程序合法,手续合规;6.推广信息化网络体系建设,信息透明化;7.建立完善的康复标准,应先康复再鉴定8.对于外地鉴定人员应有绿色通道;9.加强城市间的合作互助,.加强国际合作,为鉴定人员提供方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