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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产业日渐成为当今世界上最重要的战略性产业。广东省信息产业的销售收入和出口额一直高居全国首位,也是广东省的第一大产业,但总量上的领先并不是广东省信息产业竞争力的最真实的反映。政府特别是广东省各级地方政府该如何行为,才能改变其信息产业的“大而不强”的局面,实现信息产业竞争力的跨越式提升,是其面临的重要课题。 论文的第二章探讨政府在信息产业竞争力中发挥作用的理论依据。从波特钻石体系中的政府作用出发,结合信息产业的特征,提出政府影响信息产业竞争力的经济学依据为市场失灵,明确政府在信息产业发展中的领导者与支持者的角色定位。 论文的第三章,作者从生产要素、需求条件、相关与支持性产业、企业战略及竞争环境四个方面对广东与长三角的上海、江苏、浙江的信息产业竞争力进行比较分析,找出广东信息产业竞争优势与劣势。比较的过程关注政府在相关指标上的表现。与长三角的上海、江苏、浙江相比,广东省信息产业在最重要生产要素——人力资源、R&D环境上,在信息产业核心技术关键元器件、集成电路上,均处于落后。 论文的第四章为重点,结合韩国政府从钻石体系四大关键要素提升其信息产业竞争力的经验与教训,深入了解从中央到广东省各级地方政府在信息产业方面的行为现状,提出政府行为提升广东信息产业竞争力的政策建议。在生产要素方面,更重要的是建立一套持续提升广东信息产业人力资源、科研水平的机制;在需求条件方面,政府提供必要国内需求规模和成长速度,提升省内对信息技术产品需求的质量,使之成为业者创新的动力;在相关与支持性产业方面,拥有国家级集成电路、软件基地/园的地方政府更应加大对专业人力资源、研发机构的投入,改变落后的局面;在企业战略及竞争环境方面,政府最主要的角色是创设一个公平、公正的竞争环境,进一步健全法律体系,放弃对某些大信息产业企业进行扶持的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