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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全球经济的迅速发展,离岸公司被越来越多的国际投资者所熟识。大量的国际投资者利用离岸公司的高度保密、税务负担轻、无外汇管制等优势进行国际避税、海外投融资。离岸公司在给国际投资者带来诸多便利的同时,也给世界经济带来了很多消极的影响。近年来,离岸公司在我国也迅速发展起来,消极的离岸公司运作给我国带来了资本外逃、洗钱犯罪、金融秩序混乱等诸多消极影响,目前我国对离岸公司的法律监管相当滞后,有关离岸公司监管的法律法规存在诸多不足之处,为了尽量减少离岸公司对我国经济造成的不利影响,因此建立及完善与离岸公司相关的监管法律制度就十分必要。本文分为三部分,其主要内容如下:第一章主要是针对离岸公司界定中的理论分歧、离岸公司的特征以及其法律监管的原理进行了比较系统的述评,同时对一些离岸公司基础性问题,如离岸公司的国籍、属人管辖、属地管辖、保护管辖、长臂管辖和法人人格否认等原则进行了详细的分析探讨,特别是对离岸公司法律监管的管辖权基础等问题进行了比较详细的研究。第二章主要是针对离岸公司法律监管的必要性及各监管主体对离岸公司的法律监管现状进行系统的论述,其中对离岸地、投资者母国、离岸公司经营地、联合国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欧盟及反洗钱国际组织对离岸公司法律监管措施进行了较为详细的研究。第三章是针对我国离岸公司的法律监管进行系统研究,同时对离岸公司在我国的发展现状及运行模式、我国关于离岸公司监管的立法现状及监管过程中存在的缺陷和不足、离岸公司法律监管相关法律制度的建设及可行性等进行了详细的论述,尤其是对离岸公司及离岸辖区进行明确法律界定、完善我国有关受控外国公司规则的规定及离岸公司及其关联企业的信息披露制度等详细论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