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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今的我们面对的是一个各类技术革命飞速发展的时代,随着技术的发展,数字化的新兴媒介不断进入到我们的生活。我们的生活已经处于了一个数字媒介众多的环境之中了。 从目前来看,维系媒体生存下去的经济要素,大部分来源于广告经营。无论是平面媒体的报纸、杂志、还是声像媒体的广播、电视,还是新兴媒体的网站、微博1,仍然依靠广告经营带来的收入,来维持自身的生存、甚至发展。近年来电视媒体的广告经营随着电视媒体内外环境变化,发生了很多不利的变化。这些变化制约着电视媒体内制作机构(频道)的发展。在收入总量有限的情况下,电视媒体愈来愈多地考虑对内部进行精细化管理。本文重点讨论的是如何通过采用广告收入在电视媒体内部虚拟分配的方法,清晰确认各制作机构的收入所得。帮助电视媒体集团内部的责任主体从原“成本中心”的角色转变为“利润中心”,激励责任主体提高积极性,以提高整个电视媒体的效率。 本文将经济学的基本原理用于解决传播学领域里广告的相关问题,结合电视媒体的广告实务,通过对电视广告营销模式的分析,提出了在广告集约化经营的条件下,在不影响现有账务和业务流程的同时,针对不同类型的广告销售协议,提出了相对应的频道广告收入虚拟分配方法。并对其中产生的误差和存在的问题进行了讨论,提出了用逐次动态误差修正法,在当期结算的时候,对以往结算误差进行修正,即保证了财务账务过期数据冻结的要求,又提高了最终结算的准确性。实际测算表明,这种分配方式符合频道的实际价值,对传统电视媒体集团考核频道成本、收入等绩效提供了科学依据,在行业中具有标杆和引领作用,本文提出的CPRP类合同、单品类合同、返点、调差票据的处理方式,同样也适用于将广告收入到频道栏目的切分。 通过对于广告收入虚拟分配方法的研究及其优缺点的讨论,发现了这种收入虚拟分配方法在大型电视媒体机构的可推广性,为大型电视媒体机构愈演愈烈的媒体融合、媒体专业化分割等变革,提供了理论和实践的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