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器官移植是随着社会的发展需要而产生的一项重大的医学技术,这项技术的出现将许多濒临死亡的患者从死亡线上拉了回来,尤其是对于挽救器官功能丧失或者衰竭的病人的生命有着非同凡响的意义,为广大患者带来了福音。然而,在利用这项医疗技术救人的同时,也引发了一系列的法律纠纷,从而引起广大学者开始关注和思考器官移植手术所带来的法律问题。通过对民事法律关系的梳理和剖析,借鉴了国外相关学说来进行探讨,说明制约我国活体器官移植发展的已经不是技术上的问题,而是由活体器官移植引发的社会、伦理、法律等问题。通过研究,探讨解决这些问题的办法并提出相关的解决问题的建议,确保我国活体器官移植技术在我国能得到更好的发展。采用历史分析法、逻辑分析法及案例分析法分析出,人体器官移植行为是由器官捐献、器官摘取、器官分配和器官植入组成的复合行为。活体器官移植中的民事法律关系涉及到了三方主体,三者之间有不同的权利义务关系。活体器官捐献是整个人体器官移植得以展开的前提行为。器官摘取从受体角度看,是医疗援助行为;从供体角度看,是器官捐献的执行行为。器官分配是一种社会稀缺资源的配置行为,公开公正公平分配器官,意义重大。活体器官移植中的主体有一定的特殊性,首先,必须是亲属之间的捐献行为才能被法律所允许;其次,供体必须为年满18岁的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因此,在一定程度上提高了器官移植手术的成功率,但也在某种程度上限制了器官移植的器官来源。器官植入是医疗行为,但有特殊性。四个行为构成一个完整的整体。鉴于我国人体器官移植相关法律法规需要进一步和改进和完善,建立人体器官补偿性捐献制度,理由在于该制度符合社会的善良风俗、体现民法的公平原则、完全有别于器官有偿买卖:器官分配应遵循以申请登记先后排序为一般原则、病情特别严重者优先原则、公开公正公平原则,借鉴国内外相关经验;器官摘取、器官植入过程中从生命健康权、知情同意权、隐私权、医疗机构资格准入制度等方面加强对供受体的权利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