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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九世纪诞生并曾长足发展的艺术社会学包含对艺术的社会学起源解释与艺术的社会责任两个相关方面。艺术的社会学起源植根于人类社会对艺术的根本性需要,因而艺术的社会责任是艺术社会学的核心论域。原始巫术自始即将原始艺术置于攸关族群兴衰生死的重大责任位置上,此后漫长的古代(前现代)文明社会中,艺术始终是不同的政治社会的重要工具,因而,宗教艺术、伦理艺术是古代艺术的社会责任承担形态。现代社会中艺术获得了独立的地位,但这一地位被消极自由主义传统有害地囿限于市民私人领域内,从而压抑了艺术在现代性处境下的责任承担。与之相反的另一极端是,以二十世纪法西斯主义为代表的现代极权主义则将艺术重新捆缚于政治意识形态,从而复辟了古代政教合一的艺术社会关系。二十一世纪艺术社会学面临的最重要的课题是:当现代性被片面理解为消极自由主义时,无人称的商业化传媒文化便模塑与统治了芸芸众生的现代大众市民,艺术在大众文化中蜕化为低层次的娱乐,大众文化从而恰恰成为反社会的文化,艺术从而丢失了现代性条件下艺术本应承担的社会责任。纵观人类艺术史所反复强化的一个现象是,艺术是人类文明的社会凝聚力与升华力。为现代性所突出的个体自由与公共关怀之间的矛盾,使艺术面临着格外困难的处境:一方面,现代艺术不能在现代社会扮演前现代社会的教主角色,而必须尊重个体的多元个性而转化为现代个体的精神文化;另一方面,现代艺术又必须批判并打破庸俗大众文化的大众性而保持现代启蒙的努力。重建艺术社会学的重大工作,首先要求重新提出艺术的社会责任这一课题,并在复杂的现代性处境下确定这一课题的多重内涵及其实践条件。艺术责任的现代性承担超出了重建艺术社会学的学术目标,它属于现代社会健全进步所必需的一项工程。论文分为四章,依序梳理考察了从原始社会、前现代文明到现代社会中艺术与社会的关系,其中,艺术对社会的功能作用是重心所在,对现代社会中艺术受制于法西斯极权意识形态与艺术淹没于大众传媒文化的自由主义意识形态这两极的分析,是全文难点与重点,论文末章基于现代性条件分析与展望了艺术承担社会责任的良性前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