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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准入制度是有关国家和政府准许公民和法人进入市场,从事商品生产经营活动的条件和程序规则的各种制度和规范的总称。铁路作为自然垄断行业是自然垄断性与可竞争并存的。在可竞争领域,政府应采取市场化的建设和经营机制,使其具备吸引其他经营主体和外部资本进入的条件。本文以市场准入制度为切入点,对铁路运输市场准入法律制度的基础理论、铁路运输市场准入法律制度的必要性、铁路运输市场准入法律制度的构成做了全面的分析。同时,本文对国内其他运输行业的市场准入法律制度以及国外铁路运输市场准入制度进行了比较分析,对比与借鉴。最后,结合我国铁路运输市场的国情,借鉴了国外铁路运输市场准入的先进经验,对完善我国铁路运输市场准入法律制度提出了若干建议。本文除引言外,分为七个部分来论述:第一部分介绍铁路运输市场准入法律制度的理论基础。通过对市场准入制度的发展、定义以及对市场准入制度的特点予以介绍,并采用李昌麒教授对市场准入制度的定义,即市场准入制度是有关国家和政府准许公民和法人进入市场,从事商品生产经营活动的条件和程序规则的各种制度和规范的总称。第二部分是研究铁路运输准入法律制度的必要性。这一部分主要介绍我国铁路作为特殊市场准入行业的经济技术特征,同时,提出了我国铁路体制存在的一些问题,并且阐述了我国铁路行业改革的可行性。第三部分是对铁路运输行业市场准入的现状以及国内其他运输行业市场准入法律制度的分析,通过对道路客运以及水运市场的准入制度的研究分析,为铁路运输市场准入法律制度的提出若干建议。第四部分是国外铁路运输市场准入的分析,通过对美国、英国、日本的铁路市场的发展,以及各国铁路运输市场的运行模式的分析,为我国铁路运输市场准入法律制度提供宝贵的经验教训。第五部分是构建我国铁路运输市场准入法律制度的体系。这一章是在研究国内其他运输市场准入法律制度以及国外铁路运输市场准入法律制度的分析研究借鉴之上得出的具体如何构建我国铁路运输市场准入法律制度的体系性建设。第六部分是完善铁路运输市场准入法律制度的政策建议。第七部分是本文的结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