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权行为法上的安全注意义务研究

来源 :西南政法大学 | 被引量 : 90次 | 上传用户:shicyh
下载到本地 , 更方便阅读
声明 : 本文档内容版权归属内容提供方 , 如果您对本文有版权争议 , 可与客服联系进行内容授权或下架
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迈入21世纪的侵权行为法正悄然发生变革。尤其是在过失侵权责任领域,由于过失判断的客观化,注意义务的存在及其违反不仅成为判断行为人是否具有过失的客观依据,并且在不断强化保护受害人的人身、财产安全的侵权行为法发展过程中,亦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这是因为,作为司法判例创造产物的安全注意义务,它既表现为基于法律规定、契约约定或先行行为而在特定当事人之间产生的注意义务,也表现为营业活动的经营者、公众参与活动的组织者对消费者或特定人所承担的保护义务;这种注意义务或保护义务的建立,不仅在作为的侵权责任中发挥着积极的作用,而且在不作为的侵权责任中也开始发挥积极的作用。即,从注意义务基础上发展起来并主要体现着保护受害人人身安全之法律理念的安全注意义务,不仅成为作为的侵权责任中判断行为人的行为是否具有违法性、是否具有过失的客观依据,而且藉以刑法上不作为犯之行为性理论和作为义务理论的运用,建立起积极作为义务之违反的不作为侵权责任。同时,由于安全注意义务具有深厚的法理基础和独特的法律功能,其适用范围已经从最初的供公众往来的交通领域的安全,扩大至整个私法交易、甚至一般社会活动领域的安全;并且呈现出从合同保护义务向侵权性安全注意义务,从物的安全注意义务向人的安全注意义务和社会活动中一般安全注意义务转变的发展趋势;负有安全注意义务的主体,也从经营者、组织者扩大至参与社会活动的一般人,只要其是某一危险源的开启者或维持者,就负有采取必要措施防止损害发生的注意义务;在产品责任、道路交通、医疗服务等领域,安全注意义务亦寻找到了合法存在的空间。并且,安全注意义务的发展趋势并未停滞。 在我国,近年来在酒店、餐厅、歌舞厅、银行等营业场所或公众参与活动场所,因经营者、组织者未能采取有效安全保护措施而导致消费者或受害人遭受严重人身伤害事故的大量发生,既有的侵权行为法却很难为受害人提供法律支持,因为经营者、组织者之违反安全注意义务的行为主要表现为不作为,现有的理论已经无法合理解释不作为侵权责任问题;而安全注意义务在过失侵权责任领域的确立,使其独特的规范功能得以发挥,为不作为侵权责任提供了理论依据。最高人民法院有关司法解释对经营者、组织者的安全注意义务的规定,正是在这一背景下出台的。另一方面,正值中国民法典制定之际,安全注意义务理论又获得了绝佳的发展机会,这既表现为通过《民法典·侵权行为
其他文献
经济和环境协调发展是生态文明建设的关键。通过建立经济和环境协调发展评价指标体系,运用耦合度模型和协调度模型,深入分析了江苏省2000年~2012年经济与环境协调发展关系时
本文运用综合分析与案例分析的方法从人本管理思想的起源和兴起开始论述,并用伦理学、法学、心理学等多学科角度界定了图书馆现代人本管理思想的内涵、人本管理模式的基本构型
影响数学课程发展的因素是什么?各因素的地位怎样?作用是什么?顾明远主编的<学校教学计划与课程管理运作全书>认为,影响学校课程的因素既有外部因素又有内部因素.外部因素来
丹参是治疗心脑血管类疾病的常用中药材。近年来,大量的药理研究发现,丹参中的水溶性成分丹参酚酸类物质对于心脑血管疾病的治疗具有很好的应用前景。该类组分主要为酚酸类化合
目的本实验合成半乳糖苷(GDE),并制备白藜芦醇脂质体(RES-LIP)和半乳糖苷修饰的白藜芦醇脂质体(RES-GLIP),研究两者在小鼠体内的分布,并探讨RES-GLIP对小鼠急性四氯化碳肝损
我无怨无悔〔法国〕让—保罗·贝尔蒙多蔡小松译【原编者按】贝尔蒙多为人谦逊,虽然很少有人像他那样,尽享荣耀,却仍然保持清醒的头脑。正是这种坚强的个性造就了让—保罗·贝
丹酚酸A是从中药丹参中分离出的有效成份,有很强的抗氧化性和抗血栓作用,能有效地清除体内超氧负离子,具有潜在的临床使用价值。为用合成方法确定其化学结构、提供足够的样品进
<正>近两年来,在国内玉米生产连年丰收和消费增速减缓的双重压力下,临储玉米收购数量逐年攀升。2014/2015年度临储收购量再创历史新高,达到8328.76万吨,约占当年东北地区玉米
自从"文革"中公开发表小说以来,直至90年代初《白鹿原》面世,陈忠实的小说创作经历过三次叙述形态的嬗变。新时期伊始,陈忠实试图剥离既定的革命叙述成规的拘囿,但他这时期采
本文以精减整编背景下的军医大学(西部)基础课程教师组织承诺结构及其与军医大学人力资源管理、学校组织绩效的关系为主要研究内容,旨在探讨精减整编时期如何减少组织精减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