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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随着信息化时代的到来和公民民主参与意识的觉醒,政府信息在人类公共生活中的作用越来越凸显。政府信息公开也逐渐成为各民主国家满足公民知情权的一项制度安排。政府信息公开制度作为国家治理体系中一项重要的制度安排,包含着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建构和制度执行两个方面,是国家治理现代化的重要体现。从西方民主国家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建设的曲折历程来看,相对于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建构方面,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执行对于国家治理现代化语境下建设开放透明型政府,倒逼政府行政化改革的重要意义是不言而喻的。因此,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有效执行在实现政府治理权威合法化、政府决策民主化、政府权力运行透明化、公民政治参与有序化等方面具有国家制度治理无法替代的现实必要性。本文的文章结构大体可以分为四部分。首先,本文通过对现有的中国行政机关透明度年度报告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的文献查阅,阐述了目前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执行的现状。在总结了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执行取得的成就同时也深入探讨了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在各项具体制度安排在公开内容和公开方式等方面存在的执行不力问题。其次,文章进一步结合理论剖析了问题背后的原因产生机理,认为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执行不力既有制度自身法律内容先天不足的客观因素也有制度执行主体动力不足和能力不足的主观因素。最后,本文回归到政府制度执行力角度,提出了优化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执行的对策应着重于从政府信息公开制度规范化、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执行机制、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执行主体的素质能力三方面。研究结论认为,政府信息公开既是大势所趋也是漫长之路,对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执行中的问题既不能听之任之也不能对问题解决过分期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有效执行既需要有完善相关制度建构的信心更需要有变革政府运作方式,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执行力的决心。要解决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执行中的问题,提高知情权宪法地位是前提,完善公开制度是保障,转变观念是关键,分散政府信息控制权是根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