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伴随着我国经济的不断发展,城镇居民的住房问题日渐突出,特别是城镇低收入人群的住房问题已经被我国政府列为一项重要的工作,如何建立、该建立何种行之有效的保障性住房体系是一个非常有现实意义的话题。目前在实践中,出现的做法是建设廉租房和经济适用房,以及一些城市中出现的“两限房”。但由于本文字数的限制,不讨论这几种现行的模式的优劣。本文立足于本文作者进行的前期分析所得出了我国应当发展廉租房作为我国保障性住房的主要发展方向这个观点。对以下几个问题进行研究和思考:究竟何为廉租房?建设廉租房的意义所在?我国现行关于廉租房的政策和法律架构是如何的?其他国家的保障性住房又是如何?他们所相应建立的法律体系又是怎样?对我们有什么借鉴意义?究竟诸如香港“领汇”基金所代表的房地产信托基金是否能够适用于内地?内地的法律环境是否能够发展房地产信托基金?如果有冲突和不足,又该怎样建立适应廉租房房地产信托发展的法律环境呢?
带着这些疑问,本文首先通过阐述美国和香港地区保障性住房制度的发展情况,分析得出发展廉租房是解决居民住房问题的一个有效途径。并且,从香港“领汇”基金对香港廉租房制度的促进作用,本文作者提出了将房地产投资信托引入廉租房制度的设想。进而,再次通过研究美国和香港地区房地产投资信托的发展情况和法律架构,分析得出:将房地产投资信托引入我国内地的廉租房制度是可行的。
本文作者基于上述观点,尝试性的对内地廉租房房地产投资信托的法律架构进行了设想性的研究和探讨。通过对房地产投资信托各种法律架构的分析,尝试性提出了对我国廉租房房地产投资信托法律架构的建议,并将一些推进廉租房制度建设的配套法律机制也一并提了出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