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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次在大战之后,人们都会对怎样避免战争,维护世界和平和国际安全作深入的思考。于是在拿破仑战争之后有了欧洲协调;在第一次世界大战之后有了国际联盟;在第二次世界大战之后有了联合国。到底这些内向型的安全机制的设计遵循着怎样的原则、规范、规章和决策程序,这些设计是否可以决定内向型国际安全机制能否发挥效用,在维护国际安全失败时,是不是机制设计方面出了问题? 本文以这一问题为出发点,首先介绍安全机制的概念、追溯国际安全机制的起源并且阐明了内向型安全机制的特点。然后纵向考察了经典的内向型国际安全机制:欧洲协调、国际联盟和联合国,不仅考察了上述安全机制的形成与特点而且按照斯蒂芬·克拉斯纳对安全机制的定义理清了各安全机制的设计原则、规范、规章和决策程序。接着对各内向型国际安全机制的设计做了横向的比较。横向比较分为两个部分,一个是设计理念的比较,另一个是功能设计的比较。设计理念的比较注重于探讨安全机制设计时的思想渊源,主要是均势理论、集体安全、理想主义和现实主义。功能设计的比较分别从原则和规范、规章、决策程序这三个方面入手横向比较,在各安全机制实践的基础上分析了各自的得失。最后,从原则、规范、规章和决策程序着手来为现存的内向型国际安全机制——联合国的功能设计提出一些改造建议。文章认为联合国的指导思想(原则)没有问题。只是具体的规范、规章和决策程序需要做出相应的改进。一些规范指代的内容不明确,需要加以明确。有些规章的内容已经不再用到,需要做适当的删减。在决策程序的改革方面,我们重点讨论的是联合国安理会改革的两个方面:一个是安理会成员的改革,提出安理会常任理事国改革时应该注意的地方;另一个是提高安理会的有效权力,指出安理会的改革应将军事参谋团作用的发挥视为完善联合国集体安全机制的重要战略步骤,以改变安理会只能授权却无法指挥和控制其本身授权行动的尴尬局面。 总之,内向型国际安全机制能否发挥其维护和平的功能,不仅与该机制的设计原则有关,而且和该机制的决策程序设计大有关联。设计原则应该适应国际环境的变化,决策程序应该不断完善,相应的规章也需要定期修订,做到与时俱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