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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随着我国经济增速逐步趋向平稳,产业结构升级和经济转型成为政府经济工作的重点。从发达国家的发展经验中可以看到,新兴产业尤其是高新技术产业的发展对于产业结构升级和经济转型将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而早期创业企业的成长对于新兴产业的发展意义重大,但由于企业在早期发展过程中的高风险性和巨大的不确定性,使得早期创业企业难以从信贷市场获得资金支持。尽管近些年来随着我国创业投资领域的发展,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早期创业企业融资难的困境,但市场化的创业投资机构参与早期创业企业投资的最终目的还是获取投资收益,出于对利润的追求它们也要尽量规避风险,其更多的投资对象是处于快速成长期、具有相对成熟的商业模式且管理较为完善的创业企业,对于那些处于早期的、具有高度不确定性特征的、投资回收周期长的企业则投资较少。因此,在解决早期创业企业融资的问题上,创业投资这种市场化的投资行为并不能完全解决早期创业企业融资的难题,也就会导致创业投资领域的“市场失灵”问题的产生。在这种情况下,政府需要在解决早期创业企业融资问题上有所作为,但这种作为也要基于政府自身“不失灵”,在政府既要干预,但又不能出现“政府失灵”的前提下,设立政府创业投资引导基金就成为了政府解决早期创业企业融资问题的新途径。政府创业投资引导基金运作的核心是“政府出资引导+市场化运作”,政府并不直接投资于创业企业而是以财政出资的形式引导社会资本共同设立新的创业投资机构。这样一方面可以通过政府信用背书吸引更多社会资本,另一方面,市场机构的参与弥补了政府机构在投资专业性上的不足,间接提高了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率,从而达到支持创业企业发展推动产业结构升级的目的。本文通过以下几个方面展开论述:首先,介绍了创业投资的定义、特征及其对于新兴产业发展和经济增长的积极作用,但同时创业投资是一种市场化的投资行为,其对于利益的追求和风险的规避会造成创业企业融资领域的“市场失灵”,因此从政府角度来说要对其进行一定程度上的干预。而在传统方式下政府通过财政补贴或减免税收等方式来支持创业企业发展的效率并不高,造成了财政资金使用的低效和浪费,从而在支持早期创业企业发展层面也会产生“政府失灵”的问题,为了更好的利用市场与政府的优势,具有政府引导和市场化运作特点的政府创业投资引导基金就成为了政府参与创业投资的主要方式。其次从理论角度分析了政府介入创业投资领域的合理性和必要性并引出了政府创业投资引导基金的定义、特征和作用。接着叙述了我国政府创业投资引导基金发展历程、现状以及典型案例,并从宏观和微观两个角度分析了现阶段我国政府创业投资引导基金在发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最后介绍了国外政府介入创业投资领域的成功案例,在借鉴发达国家的经验的基础上结合我国国情,从政策完善和优化管理两个角度提出了政府创业投资引导基金发展的几点建议。从理论意义上来看,希望能为下一步制定政府创业投资引导基金管理的政策提供理论支持;在应用价值方面,希望能对政府创业投资引导基金健康发展并更好地引导社会资本、促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提供有价值的对策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