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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服务型海关”的倡导下,2002年我国海关第一次明确提出要与管理相对人建立合作伙伴关系。此后,全国海关广泛开展了大量实践,但取得的成效却并不令人满意。一些海关仍抱着固有的“官本位”思想,建设伙伴关系的措施缺乏实质性内容,关企伙伴关系成为了一种“摆设”一些海关盲目信任企业,片面追求“服务”,在超出自身监管能力的情况下搞所谓的“伙伴关系”,导致自身监督管制职责弱化,致使国家利益遭受损失。本文紧紧围绕“伙伴关系”这一概念,通过比较分析国内外海关建设关企伙伴关系的主要实践,归纳总结出当前我国关企伙伴关系建设的主要问题,并以此为基础,提出未来关企伙伴关系发展模式设计。文章首先从“伙伴关系’’的概念分析入手,重点分析了关企伙伴关系的三大核心特征,并由此归纳出关企伙伴关系的内涵;在此基础上,通过分析国内外海关主要实践的联系与区别,总结了当前我国关企伙伴关系的现状以及当前我国关企伙伴关系存在着缺乏总体设计、内涵认识不清、现实条件重视不够等三方面问题;最后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从建立标准框架、确定合作对象、明确权利义务、健全合作机制等四方面设计未来关企伙伴关系模式。文章认为,关企伙伴关系中双方的地位并不平等,海关始终处于主导的一方,伙伴关系的存在是以海关正确履行职责为前提的,但是不平等并不排斥“平衡”,双方在互信的基础上,以彼此需求为根据,通过明确权利与义务可以达到某种平衡,从而实现共赢;关企伙伴关系的建设必须要尊重客观的现实条件,既不能裹足不前,也不能急躁冒进,伙伴关系的利益交汇点是促进对外贸易的安全与便利;实现关企伙伴关系的实质性突破,最终要依靠海关现代化的进步,特别是以风险管理为手段的监管能力的进一步提高,因此当前对伙伴关系的研究应着重在概念分析和体系框架上,选择好伙伴关系的发展路径至关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