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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金融作为农村经济发展最为重要的资本配置制度,在农村经济发展中的作用日益显著。改革以来,农民收入来源日趋多元化和非农化,收入货币化程度不断提高以及地区间农村经济发展上的差距日益悬殊,对农村金融服务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但目前农村金融体系所提供的金融服务仍不能适应和满足农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要,农村金融机制的改革相对滞后于农村经济结构和产业结构的变化。从农村金融机构自身的经营情况看,资产质量日益恶化,处于微利或亏损的局面,欠发达地区的农村金融机构更是惨淡经营。金融问题成为现代农村经济发展的关键环节。 本论文对浙江、江苏、四川和山西四省27个县108个乡镇的182个农村金融机构(农业银行营业所和农村信用社)的经营行为、绩效及治理结构进行了比较分析。研究表明: 1.从1994年到1997年农村金融机构的经营状况日益恶化。一资金来源更加依赖自身吸收存款,资金成本增大;二从资产质量看,不良贷款比率继续攀升,贷新还旧、还旧贷新贷款虽有减少,但依然不容忽视,信用风险增大;三从赢利水平上看,多数金融机构处于亏损状态,利润率低而收入成本率高。 2.到1997年,绝大多数农村金融机构对信贷的管理由规模控制转向资产负债比例控制;同时基层的贷款审批权限被削弱了,但发达地区的贷款审批权限高于欠发达地区。在职工总人数增加的同时,专职信贷员的比重下降了。 3.农村金融机构人员的效益工资在总工资中的比重增大。发达地区基本工资水平较高,效益工资比重低;欠发达地区的情况正相反。 4.1997年农村金融机构贷款客户的资信情况不如1994年,其中欠发达地区企业的情况更差。欠发达地区的农村金融机构愿意贷款给农户,而发达地区则更倾向于贷款给私营企业,这种趋势随时间而增强。 5.随着政企分开、乡镇集体企业转制,地方政府对农村金融机构的业务干涉减少了。国家对农村金融的管制,如对利率、银行间拆借的严格控制,限制着金融机构业务的发展,防碍了资金的有效融通。 为了更准确地反映各种因素对农村金融机构经营绩效的影响,论文做了进一步的量化分析。对影响农村金融机构经营业绩主要因素的计量模型估计结果表明:客户群中正常贷款客户比重、主任的贷款审批权限、农民人均纯收入和94年以来机构主任更替的人次对金融机构的业绩有显著影响,其中前三者对经营业绩有正面影响,第四位因素对业绩有负面影响。其它对经营业绩有影响但不显著的因素包括主任初任时在本乡居住时间(正面)、对主任任期的规定(正面)、信贷员在职工总数中的比重(正面)、效益工资与基本工资的比率(负面)和信贷市场份额(负面)。 根据上述分析结果,本文提出以下政策建议: 一、营造一个宽松的外部环境。 1.放开金融市场准入准出限制,推进利率市场化改革,让经营行拥有利率自主权,促进金融竟争。允许竟争性的金融组织进入农村,增强同业间竟。 2.在利率放开的前提下,放开银行同业拆借市场,调剂资金余缺,有利于富裕资金流入农村欠发达地区。 3.尝试设立一种激励相容的制度,理顺农村金融机构与地方政府的关系。即地方政府行政干预的收益和责任必需对称,要对金融机构的付出做相应的补偿。 二、完善农村金融机构内部治理结构。 1.建立奖勤罚懒、奖优罚劣的激励机制,以调动人员积极性。这种激励机制必须对每个职工都是透明的、公平的,且要能在职工间制造看得见的差别。 2.按照质量、效益的原则规范业务管理。在资金的组织上,把主要精力放在低成本存款上。在信贷管理上,要严格贷款投入机制,以效益为标准,确定贷款的投向、投量:同时要建立盘活不良贷款责任制和贷款损失补偿机制。 3.充分利用利率浮动权,对客户进行分类,针对不同层次的客户实行不同贷款定价,降低成本并增强竟争力。 4.在确保人才流动性前提下,机构管理者在任期内应保持稳定,避免频繁变动影响机构经营的连续性。按照开展业务的需要,由基层确定内部各业务部门的职能划分和机构设置,建立精简高效的组织机构;由基层管理者负责本单位的干部任免和人员调出调入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