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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开放30年来,中国共产党领导全国人民进行了史无前例的社会变革,取得了举世瞩目的辉煌成就。然而,伴随急剧的社会转型和高速的经济增长,中国社会也开始出现深刻的分化,城市弱势群体不断增多,城市弱势群体问题日益凸显,制约着社会的稳定、和进一步的谐和发展,引起了人们的高度关注。研究和解决城市弱势群体的问题是各级政府、社会和城市弱势个体共同的责任,也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迫切要求。本文立足于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的实际和发展要求,以科学发展观为理论指导,从应用伦理学特别是当代社会伦理学的视角,结合传统规范伦理学等相关理论,对城市弱势群体概念、形成的原因、研究的意义及伦理关怀的理论依据、基本原则,以及如何构建城市弱势群体伦理关怀的体系等予以深入的探讨和全面系统的论述,试图为强化城市弱势群体伦理关怀、推动以解决民生工程为主体内容的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提供学理的支撑和精神的支持。弱势群体的生存状况,决定了弱势群体需要伦理关怀。弱势群体是社会中的弱者,是需要人们给予特殊关爱和援助的人群共同体。伦理关怀是人文关怀的一种,又同终极关怀密切相关,反映着人们对人的伦理际遇、道德状况以及人自身发展完善的高度关注,是人渴望做一个真正意义上的人的诸种伦理情思、价值倾注和精神诉求等的综合体。伦理关怀是当代关怀伦理学的核心语词和基本范畴,强调从伦理精神的角度关心人、爱护人和尊重人。对城市弱势群体的伦理关怀是构建和谐社会重要的一环,对实现社会公正,促进社会和人的协调发展具有重要意义。人类的存在与发展需要和谐稳定的社会,而社会的和谐及稳定需要道德的调节,人们需要道德的理性来协调人们的行为。为什么要对城市弱势群体予以伦理关怀?其伦理基础和理论依据是什么?这是需要我们深入探索的重大理论问题。总体而论,各种规范伦理学的理论几乎都涉及此问题。然而,我们认为,单一的规范伦理学理论无论是关系论还是美德论,无论是功利论还是道义论,都有自身的适用性和有限性,只有将其有机地结合起来,综合整观,才能有助于寻找到合理的依据,建构科学的理论基础。从伦理上关心关注城市弱势群体,本质上是多种伦理精神和伦理原则的有机统一,它不仅要求置重关系论而且要求凸显美德论,不仅是道义论的而且应当是功利论的,是关系论与美德论、道义论与功利论的辩证结合,而从原则上讲也要把人道主义原则与社会公正原则有机地结合起来,实现动机与效果,精神和行为的完整统一。具体到如何对城市弱势群体实施伦理关怀,要求我们从三个方面做出努力,包括建立政府为主导的伦理关怀系统,建立民间社会的伦理关怀系统,建立城市弱势群体自身的伦理支持系统,形成一张凸显伦理关怀的社会立体安全网,从而逐步消除城市弱势群体,引导他们走向共同富裕的道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