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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治理现代化是国家治理现代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农村实现治理现代化也是基层治理面临的重要命题。国家管理理念已经转变为治理理念,十九大以来,党和政府不断强调发挥基层政府的指导作用,呼吁基层社会多方主体协调参与,实施创新型治理方式。当前农村采用村民自治,其显现出复杂多样的问题,治理手段还不够健全,故而在村民自治中需要发挥软法治理的功能,完善村民自治的多元治理方式,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对此,文章从村民自治和软法治理的基本概念入手,界定了村民自治和软法治理的概念,阐释了村民自治的构成要件、主要内容、方式以及原则,在村民自治和软法治理理论的基础上,论证了村民自治和软法治理之间的关系,从历史的角度纵向分析了村民自治的软法治理的发展,阐述了软法治理在村民自治中的主要表现形式,即村规民约、村民自治章程、村民事务的具体规则,为村民自治的软法治理的展开提供依据;其次从多学科交叉的角度上剖析了村民自治的软法治理的理论基础,挖掘村民自治的软法治理在乡村治理中的价值,即有利于实现“良法善治”的目的,有利于发挥本土资源的效果,有利于实现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目标;在此基础上着重分析了村民自治的软法治理存在的问题,即民主性缺失与制定程序不合理,仅依靠“软约束力”难以定纷止争,软法与硬法相冲突,软法与硬法衔接不当,村两委与乡镇政府之间关系错位,缺乏有效的监督,司法救济不足;最后,针对上述村民自治的软法治理的不足提出完善的建议,即深化民主理念,加强公众参与,注重权利保护,规范制定程序;完善软法与硬法的衔接机制,理清村委会、党支部和乡镇政府之间的关系,健全监督机制,完善司法救济途径,通过软法与硬法共治的方式,最终实现国家治理现代化的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