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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证券法》的出台为证券市场的监管勾画了国家集中统一监管模式,建立了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派出机构监管为主体,自律组织自律为辅助的国家集中统一监管体制。在证券监管的过程中,证监会也不断推陈出新,制定出台了许多具体的监管制度,有力推动了信息披露和反欺诈等制度的发展,从而规范了证券市场的发展。但也存在一些问题,比如银广厦虚假盈利等证券欺诈案例的连续出现,便是有力的例证。本文从证券监管的基础问题出发,分五章对我国证券监管的若干问题进行了理论上和实践上的探讨,提出了几点问题和完善建议,以期对我国的证券监管事业有所裨益。第一章,证券市场与证券市场法律监管。这是探讨证券市场监管的基础点。本章介绍了证券的概念,比较中、美、日三国证券的外延,说明了中、美、日三国证券法所调整的证券之差异。阐述了证券市场的产生、发展、分类和基本作用以及证券市场法律监管的沿革、目标。提出了对证券市场法律监管的理解。第二章,证券市场法律监管的核心制度。证券市场信息披露是证券监管的核心制度,贯穿证券监管的全过程。犹如一柄双刃利剑,既可实现市场的信息对称,又有利于反欺诈。本章,介绍了信息披露的基本概念及其内容,对强制性信息披露制度存在的理论依据——有效市场假说进行了探讨,认为我国证券市场目前尚处于弱式有效市场,政府实施强制性信息披露制度,是加强监管、规范证券市场的有力保障。在此基础上,进一步阐述了有效信息披露的几个标准:真实性标准、准确性标准、完整性标准、及时性标准和易得易解性标准。第三章,证券监管的管理体制。根据每一国国情和证券市场发育程度的不同,世界各国家(地区)的证券监管模式大致分为三类:一是,国家集中统一监管模式,二是自律模式,三是中间模式。根据这三种模式对我国证券监管体制的影响深度,着重比较研究了以美、英为代表的国家集中统一监管模式和自律模式的利弊。最后,介绍阐述了我国的证券市场监管制度、监管机构及其职责。第四章,我国对证券市场欺诈的监管。开篇简要对证券欺诈及分类作了<WP=3>概括性介绍。接着从三个角度,较为全面地阐述了我国对证券欺诈的监管。一是对发行、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监管,二是对证券经营机构证券公司的监管,三是对证券交易服务机构的监管。这些分析阐述,概括了我国证监会反证券欺诈的最新规则。展示了近年来,我国的证券监管法制建设取得的进步。第五章,我国证券市场监管存在的几个问题及完善建议。在以上四章阐述的基础上,本章从证券监管制度、证券监管体系、证券制度法律责任等三个方面,就证监会、证券交易所的法律地位、证券业协会的现状、证监会在信息披露规则制定、监管透明度、证监会和自律组织职责的分工上、证券监管体系、证券监管的坚实后盾-证券法律制度责任等有关问题进行了探讨,提出了问题和完善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