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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主要研究清代女性墓志的书写,认为女性墓志虽有一定之范式,但墓主的特殊身份、作者与墓主的亲疏关系、时代的精神面貌及文学思想都会影响墓志撰写,在一定程度上突破范式。对墓志范式冲击最大的当属才媛群体:一方面,当才媛作为墓主时,墓志作者难以忽略对其文学成就的记载,因此不得不扩展墓志的表现世界;另一方面,当才媛作为女性墓志撰述者时,则更拥有了主动书写女性生命历程的权力。本文分为三章。第一章主要探究清代女性墓志书写的整体特征。清代女性墓志的书写者通常是男性作家,书写的对象大多是士大夫阶层的女性,作者为她们写作的墓志一般具有较为规范的书写程式,主要是叙述女性嫁入夫家后的角色行为,肯定女性为人妻母的德行。相较于前朝,清代女性墓志在书写对象上注重“母”的角色,增加了母亲角色的知识性成分,即重视母教职能。就书写内容而言,清代女性墓志的书写已经不局限于妇人内事,还涉及女性在社会公共领域参与的外事。第二章则探讨清代作家在为关系特殊或社会身份特殊的女性作墓志时的非程式化书写。对于自己的女性亲属,作家在墓志的书写中更多地思考生命的价值,融入个人的角色和情感,展现墓主更为真实的家庭生活面貌,甚至突破墓志的文体界限,使墓志富有文学散文的特征。对于具有节烈特殊身份的女性,作家在写作墓志时则开始思考死亡的意义,关注女性在乱世和治世的节烈选择,尤其侧重渲染烈妇在兵乱和夫亡时的殉死情节,赋予女性选择死亡的意义,寄托自己对于忠贞的理想。这样的书写突出的是女性成为节烈的特殊事迹,不再只是程式化的书写。第三章主要探究清代作家对才媛墓志的书写。作家为才媛写作的墓志与其他女性墓志有所不同,他们将女性才华纳入书写的范畴,倾向于为才媛建构理想化的生命故事,它包括出身的不凡、文化型的家庭和友伴式的婚姻。作家以“才”入墓志逐渐突破了侧重德行的女性墓志书写范式,建构的生命故事与现实生活的落差则为女性墓志加入了对“才”与“命”的关注。但男性作家为才媛写作的墓志中仍然有未尽之辞,才媛的社会成就和女性友谊一般不会被书写进入墓志中。而才媛自身作为墓志的书写者则会将这些纳入女性墓志的写作,那些富有文章写作才能的才媛从无人授予她们写作墓志权力到接受他人委托书写墓志,再到最后主动把握墓志的书写权力,由此才媛生命故事的书写也从男性转移到女性自己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