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近年来,"草根"、"逆袭"这类型的词语反复出现,而这些词语的代表物则以一种"劣势者"的姿态出现在人们面前。不少企业更是通过"劣势者"的姿态,汹涌澎湃的进入了消费市场,以最简单的"卖惨"博取消费者的同情,大幅度提高自身的关注度。顺丰小哥被打事件中,顺丰集团迅速地利用被打小哥的辛苦努力,将其打造成"劣势者"。短短几小时,微博热搜、腾讯新闻、新浪新闻等多家媒体踊跃报道,在公众中快速传播,顺丰集团坐收渔翁之利。人们对这些"劣势者"事件,总是有很高的同情心,如选秀节目中的悲惨过往、加多宝-王老吉的世纪官司案。这些事件中都会发现,人们都更加倾向于竞争中的弱势一方。这种支持更是超越了大家的预想,人们不仅只是口头上的支持,还会为"劣势者们"进行真实购买。目前,营销领域上把劣势者定义为竞争过程中处于相对弱势的一方,并且只有满足两个条件才能定义为劣势者,一,外部劣势;二,激情和决心。而劣势者效应则是消费者更愿意对劣势者一方的企业、品牌的产品/服务进行传播、购买。企业习惯性地传播劣势者定位的品牌传记,刺激消费者的购买,以此诱发劣势者效应发生。但是这种劣势者效应下的传播和购买是具有条件的。消费者在购买产品时,存在态度差异。本文发现劣势者效应的发生会受到产品种类影响。所以,实验一中,发现产品种类调节作用于劣势者定位下的购买意愿,其中社会认同产品能促使劣势者效应的发生,功利产品则没办法帮助劣势者效应发生。而品牌地位的高低能影响产品在价值表达上的程度。实验二,发现品牌地位能影响产品种类对劣势者定位的购买意愿水平,并且发现劣势者效应只会发生在高品牌地位的社会认同产品上。本研究通过实证方式,证明了品牌地位作用下产品种类能作为劣势者效应研究的边界条件。并且为后续研究,明确了控制产品维度必要性的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