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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农村居民点集约利用,实现农村居民点潜力释放,对提高土地资源利用效率,构建资源集约、生态和谐的农村生产生活环境具有重要意义。潜力在哪,何时释放,如何释放是农村居民点潜力释放所要回答的科学问题,也是实施农村土地整治的重点政策需求。本文在界定基础概念内涵的基础上,对农村居民点潜力的标准和类型进行划分,构建了农村居民点潜力释放的分析框架。在文献梳理和实地调研的基础上,论文确定农村居民点中的废弃地、闲置地、空闲地以及低效利用的建设用地是农村居民点潜力的主要构成来源。为了优化农村居民点空间格局,论文结合农村居民点的宜居评价和潜力评价结果,构建了农村居民点潜力空间释放的判断矩阵,综合考虑农村生产生活的便利性和耕地规模利用的要求,提出潜力释放的时空优先选择序及其释放模式。根据经济发展、社会环境和生态环境约束等,论文构建了农村居民点宜居评价的指标体系,通过单因素和综合评价的方法对农村居民点宜居等级进行了划分。由于农村居民点用地潜力的根源在于产权制度的不完善、农村土地制度的缺陷、村庄建设(土地)规划缺位、宅基地缺乏自由流转市场、宅基地使用权缺乏经济杠杆的约束、耕地保护政策与农业产业比较效益低下之间的矛盾以及农村社会体制、文化思想观念发展的相对滞后和一些历史遗留问题等。所以其表现形式主要有数量潜力、经济潜力和社会生态潜力。本文以江苏省启东市为研究对象,以各行政村为评价单元,评价了农村居民点的潜力和宜居性。潜力评价结果显示:分布在启东市北部的近海地区以及南部的长江沿岸地区的农村居民点潜力较高,靠近启东市中心区域的汇龙镇等地农村居民点潜力较低。农村居民点宜居评价结果显示:各镇区建成区的宜居性较优,其中以吕四港镇、汇龙镇条件最佳。较不宜居的区域主要集中于黄海沿线,包括东海、海复、南阳三镇及寅阳镇沿黄海一带。在农村居民点潜力释放空间选择上,论文根据农村居民点潜力等级和宜居等级构建了矩阵分列,认为寅南村、裕丰村等36个村属于最优潜力释放区域,念五总村、西宁村等33个村属于次优潜力释放区域,第三方阵村庄最多,共198个村,第四方阵和第五方阵分别有16和10个行政村。对于处于城市规划区域内的,宜居性好的地区,可以采用村镇、村区合建的城市化模式来释放其潜力,如吕四港镇和汇龙镇还有一些村镇建成区;而东海镇、海复镇、南阳镇中宜居性差,现有村庄规模小的可以结合“万顷良田”工程采用迁村并点的模式释放其潜力;而对于惠萍镇、北新镇、合作镇中的村庄规模大,宜居性一般的可以进行有控制的改造。农村居民点潜力的评价、释放空间的选择是一个科学评价的过程,通过规划控制、经济激励、产权保障等手段可以有效的激励、引导和约束农村居民点潜力的释放。具体包括规划引导控制、明晰产权主体、加快土地市场建设、加强动态监督管理等措施,并充分提供资金支持、构建经济激励约束机制、完善相关配套措施,解决农民的后顾之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