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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当代城市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制度的形成经历了一个复杂的演变过程,其中从管制到救助、从强制到自愿,从管理到服务的转变不仅体现了对社会弱势群体利益的保障,而且彰显了社会文明的进步。本文应用有关政府职能、公平与正义、公共政策分析等理论,借鉴其他国家在处理这一问题上的经验,分析我国当代城市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制度。我国当代城市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制度在立法理念上更符合现代法律尊重和保障人权的精神,在制度设计上也更为合理和人性化。任何一项制度的实施都会受到其利益相关者及其政策环境的影响和限制,我国当代城市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制度也不例外。政府、流浪乞讨人员和其他社会公众以及我国正处于社会转型期的经济、社会、文化环境对新制度的实施产生了直接或间接的影响。新制度的改进措施,在政策层面可从进一步完善《我国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办法》入手,与社会治安制度相衔接,建立健全社会救助体系。在人员层面则应充分发挥政府的主导作用,对流浪乞讨人员实行分类救助,同时积极调动社会各方力量参与进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