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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公路是我国农村经济发展的重要基础设施,也是我国道路网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和广大农民生活中有着重要作用,是城乡统筹协调发展的重要钮带,是关系到农民群众的生产、生活,农村经济社会的发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基础设施。长期以来,我国一直推行的是优先发展重工业,优先发展城市的战略,各种农产品和服务被人为压低价格以支持城市优先发展。农村公共产品供给基本处于自给自足的状况,公共产品的供给成为农村的薄弱环节,由此造成以农村公路为主的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严重滞后,使我国农村地区发展缓慢,农村居民生产、生活得不到有效改善,进而制约了我国整体经济的发展。改革开放后,政府不断加大对农村公路建设的财政支持,我国农村公路建设迈入了快速发展的阶段,特别是新农村建设以来,以集中资金、突出重点为导向,我国农村公路建设步入了历史上最大规模的快速发展时期,沟通城乡的农村公路网络逐渐成型。农村公路作为一种准公共品,除具有一般公共产品的非排他性、非竞争性特征外,还具有受益的地域性,即农村公路的受益范围具有很强的地域性特点,对地域范围之外的人则存在排他性,因此面临投资回报率低,私人不愿意投资的状况。因此,政府应当天然地承担起农村公路供给的责任。从我国农村公路的发展历程看,政府财政一直是农村公路建设资金的供给主体,在保障农村公共产品供给中具有的重要作用,但在农村公路面临升级改造、维持快速发展的过程中也出现了包括中央政府难以维持高速长期的投资、基层政府财政困难等新的问题。因此,如何建立可持续性的农村公路的供给机制有着重要的理论和现实意义。本文以公共产品理论和公共财政理论作为理论基础,以S县为研究个案,采用历史资料分析和实证分析的方法探讨了我国农村公路建设中政府财政支持问题。文章在对S县农村公路发展历程进行总结的基础上,着重分析S县农村公路建设中资金供给主体的情况,最后提出在农村公路发展新的阶段政府财政支持面临的问题,并提出相应的政策建议。S县是我国中部的一个国家级贫困县,农村公路建设问题具有典型意义,研究成果对我国欠发达地区的农村公路的发展具有一定的参考和借鉴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