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还将会有许多新的音乐风格产生。在这其中作曲技术是形式、是手段、是创作的生产力。当今作曲技法的国际化使得音乐创作的手段更加纷繁多样、复杂多变,但表达的内容是否符合大众的听觉需要,这应该是当代的作曲家所要思考的。尤其是中国的作曲家,他们的萌生与成长都受到西方音乐输入的强烈影响,既想体现中国音乐特有的风格,又想得到中国民众的认可,这是在作曲技法国际化的今天,我们面临的一个较为两难的问题。本文以传统作曲理论为主导,并结合作曲相关专业的其他知识,通过对古典与新古典主义时期两部具有代表性的音乐作品(莫扎特C大调《第四十一交响曲》(朱庇特)与斯特拉文斯基《C大调交响曲》)的比较,来探究作曲理论的继承与发展,其中包括对曲式、和声、复调、配器等作曲相关学科理论的具体对比分析,也有对古典与新古典音乐产生背景的史论分析,形成对课题的全方位研究。本文运用逻辑体系化的研究方法,它是在作曲技术形态研究中运用较多的方法,是一种传统而有效的研究方法。西方作曲体系中和声、复调、曲式、配器等技术都有相对的逻辑体系的规范性与严谨性,虽然这些规范是在不断发展和变化的,但仍有相当数量的研究成果是运用这种研究方法来进行逻辑推理及思维辨析的。本文参考了古典音乐作曲方法理论与新古典音乐作曲方法理论研究的成果,试图通过对作曲技术中最主要的基本理论进行分析,寻找出意在鼓励音乐创作人士更为细致的分析与探索,并从那些“古典”的作品中汲取灵感与养分,充分地发挥个性,创作出前所未有的独特的音响色彩和一个全新的音乐世界。本文致力于从简明实用的角度,为音乐创作人员提供易于理解,而且便于和各种音乐创作人进行沟通、交流的方法。该理论对专业作曲人士的创作环节有益,对业余音乐创作人员也具有指导作用,这就需要针对各种作曲领域内名目繁多的相关方法的学科理论进行精心挑选,合理安排,科学综合的处理,总结出一套高效、明晰的理论方法来。虽然国内外的相关理论成果业已成熟,但如何在众多不同侧重角度的作曲理论方法中总结出理想的、有指导性的理论,这需要我们对所有已知方法理论深入地认识和理解,同时明确作曲相关学科的其他理论。近几年,在作曲技术理论领域不断出现比较研究方法的研究课题,研究的对象较多的是中国与西方音乐观念与技术形态的比较,而西方音乐理论发展的各个阶段之内部比较却是很少,本文试图去寻找古典与新古典时期音乐作曲理论之间的异同关系就显得颇有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