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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明标准一直是证据法学与诉讼法学中十分重要的研究对象,它不仅关系相关的诉讼理论和原则,而且与诉讼实践密切相关,有着极其重要的意义。证明标准是证明理论的核心,是证据制度的灵魂,是指导证明活动的明灯。那行政诉讼证明标准是什么?即在行政诉讼中,承担证明责任的主体对其所掌握的证据对案件事实进行证明并且应达到的法定要求,是裁判者确信行政行为是否正确地判断程度。行政诉讼证明标准可以对行政诉讼当事人起到指导作用,使法官形成正确的内心确信。
本文从证明标准的概述开始进行论述,全文不仅对我国的行政诉讼证明标准进行了分析,还对国外行政诉讼证明标准进行对比。通过对国外行政诉讼证明标准的借鉴,再考虑当前我国行政诉讼所特有的属性,完善我国行政诉讼证明标准,建立多元化、多层次的行政诉讼证明体系。文章正文共分为四个部分:第一部分,是对行政诉讼证明标准及其相关概念进行概述以及关于我国行政诉讼证明标准的各种观点的罗列;第二部分,是对两大法系证明标准进行了分析和借鉴,主要是对英美法系国家的行政诉讼证明标准和大陆法系国家的行政诉讼证明标准进行分别介绍,并在分析的基础上提出借鉴;第三部分,是我国行政诉讼证明标准的现状分析,主要是对其相关法律规定以及存在问题进行论述;第四部分,是我国行政诉讼证明标准的完善,针对此观点提出行政诉讼证明标准需要考虑的方面,以及建立多元化、多层次的行政诉讼证明体系。客观真实与法律真实相结合。
文章从引言开始,主要是对行政诉讼证明标准的重要性进行叙述,表明证明标准在诉讼证明理论中有着非常重要的作用。证明标准是诉讼证明活动的方向和准绳,指导当事人和事实认定者实施正确的诉讼行为。并给出了行政诉讼证明标准的四点意义。
正文第一部分行政诉讼证明标准概述。主要分三个方面进行论述,第一方面证明标准的概念,即法官或者当事人证明某一事实或法律关系存在,并为了解决这一法律争议而确认当事人的相关责任所需要达到的证据的质与量的要求。第二方面行政诉讼证明标准的内涵,即在行政诉讼中,承担证明责任的主体对其所掌握的证据对案件事实进行证明并且应达到的法定要求,是裁判者确信行政行为是否正确地判断程度。第三方面关于行政诉讼证明标准的各种观点,这部分对各个学者的观点进行了罗列、分析和总结。
正文第二部分两大法系行政诉讼证明标准的借鉴。主要是从三个方面进行论述,第一方面英美法系国家的行政诉讼证明标准,先对该法系证明标准的特点进行概括,在以美国为例对英美法系国家的行政诉讼证明标准进行分析和说明。第二方面大陆法系国家的行政诉讼证明标准,先对该法系证明标准的特点进行概括,在以法国和德国为例对大陆法系行政诉讼证明标准进行分析说明。第三方面两大法系行政诉讼证明标准之借鉴。根据我国当前的国情,同时要注意两大法系共同的地方,进而可以寻求更加有益的启示。
正文第三部分我国行政诉讼证明标准现状分析。主要是从两个方面进行论述,第一方面我国当前的行政诉讼证明标准的相关法律规定。从行政诉讼法上的规定对我国行政诉讼证明标准进行说明,并对相关司法解释作出叙述。第二方面我国行政诉讼证明标准现存问题。第一点,标准单一,不符合行政诉讼复杂性、多样性的特点。第二点,我国行政诉证明标准可操作性不强。
正文第四部分我国行政诉讼证明标准的完善。主要是从三个方面进行论述,第一方面确定行政诉讼证明标准应当注意的问题。主要是四个问题:第一,行政诉讼中进行证明的难易程度;第二,行政诉讼中所涉及案件类型的不同;第三,行政诉讼中对于行政中管理特点的考虑;第四,行政诉讼中行政决定的相关程度。第二方面建立多元化、多层次的行政诉讼证明体系。即不同的证明主体、不同的诉讼阶段,证明标准不应相同;不同种类案件以及同一案件的不同事实,证明标准可以有所不同。分为以下四点:第一点行政诉讼中关于行政许可的案件要求的证明标准。第二点行政诉讼中属于强制执行的案件要求的证明标准。第三点行政诉讼中与行政处罚相关的案件要求的证明标准。第四点行政诉讼中关于行政裁决的案件要求的证明标准。第三方面客观真实与法律真实相结合。对客观真实和法律真实进行分别的论述,得出结论。依照法律真实之证明要求所认定的案件事实,实际上是在客观事实的理念指导下、严格依照法律规定的条件并在发挥人的主观能动性的基础上所认定的法律上的事实,是客观性、主观性的统一体。
最后的结论部分是对本文行政诉讼证明标准研究的总结性说明。同时指出由于能力有限,论文中肯定有不少遗漏的地方,有些观点也不一定正确,还请见谅。希望以后还能够对该问题进行更进一步的研究。
证明标准一直是证据法学与诉讼法学中十分重要的研究对象,它不仅关系相关的诉讼理论和原则,而且与诉讼实践密切相关,有着极其重要的意义。证明标准是证明理论的核心,是证据制度的灵魂,是指导证明活动的明灯。但是,我国法律并没有对行政诉讼证明标准作出明确的规定,使得在司法实践中出现诸多的问题,为了能更清楚地了解我国行政诉讼证明标准的现状以及对目前这种现状提出的各种理论进行归纳、总结,由此做出此文。文章主要分为四个部分:第一部分是对行政诉讼证明标准及其相关概念进行概述;第二部分是对两大法系证明标准进行了分析借鉴;第三部分是我国行政诉讼证明标准的现状分析,主要是对其相关法律规定以及存在问题进行论述;第四部分我国行政诉讼证明标准的完善,提出行政诉讼证明标准需要考虑的方面,以及建立多元化、多层次的行政诉讼证明体系。
本文从证明标准的概述开始进行论述,全文不仅对我国的行政诉讼证明标准进行了分析,还对国外行政诉讼证明标准进行对比。通过对国外行政诉讼证明标准的借鉴,再考虑当前我国行政诉讼所特有的属性,完善我国行政诉讼证明标准,建立多元化、多层次的行政诉讼证明体系。文章正文共分为四个部分:第一部分,是对行政诉讼证明标准及其相关概念进行概述以及关于我国行政诉讼证明标准的各种观点的罗列;第二部分,是对两大法系证明标准进行了分析和借鉴,主要是对英美法系国家的行政诉讼证明标准和大陆法系国家的行政诉讼证明标准进行分别介绍,并在分析的基础上提出借鉴;第三部分,是我国行政诉讼证明标准的现状分析,主要是对其相关法律规定以及存在问题进行论述;第四部分,是我国行政诉讼证明标准的完善,针对此观点提出行政诉讼证明标准需要考虑的方面,以及建立多元化、多层次的行政诉讼证明体系。客观真实与法律真实相结合。
文章从引言开始,主要是对行政诉讼证明标准的重要性进行叙述,表明证明标准在诉讼证明理论中有着非常重要的作用。证明标准是诉讼证明活动的方向和准绳,指导当事人和事实认定者实施正确的诉讼行为。并给出了行政诉讼证明标准的四点意义。
正文第一部分行政诉讼证明标准概述。主要分三个方面进行论述,第一方面证明标准的概念,即法官或者当事人证明某一事实或法律关系存在,并为了解决这一法律争议而确认当事人的相关责任所需要达到的证据的质与量的要求。第二方面行政诉讼证明标准的内涵,即在行政诉讼中,承担证明责任的主体对其所掌握的证据对案件事实进行证明并且应达到的法定要求,是裁判者确信行政行为是否正确地判断程度。第三方面关于行政诉讼证明标准的各种观点,这部分对各个学者的观点进行了罗列、分析和总结。
正文第二部分两大法系行政诉讼证明标准的借鉴。主要是从三个方面进行论述,第一方面英美法系国家的行政诉讼证明标准,先对该法系证明标准的特点进行概括,在以美国为例对英美法系国家的行政诉讼证明标准进行分析和说明。第二方面大陆法系国家的行政诉讼证明标准,先对该法系证明标准的特点进行概括,在以法国和德国为例对大陆法系行政诉讼证明标准进行分析说明。第三方面两大法系行政诉讼证明标准之借鉴。根据我国当前的国情,同时要注意两大法系共同的地方,进而可以寻求更加有益的启示。
正文第三部分我国行政诉讼证明标准现状分析。主要是从两个方面进行论述,第一方面我国当前的行政诉讼证明标准的相关法律规定。从行政诉讼法上的规定对我国行政诉讼证明标准进行说明,并对相关司法解释作出叙述。第二方面我国行政诉讼证明标准现存问题。第一点,标准单一,不符合行政诉讼复杂性、多样性的特点。第二点,我国行政诉证明标准可操作性不强。
正文第四部分我国行政诉讼证明标准的完善。主要是从三个方面进行论述,第一方面确定行政诉讼证明标准应当注意的问题。主要是四个问题:第一,行政诉讼中进行证明的难易程度;第二,行政诉讼中所涉及案件类型的不同;第三,行政诉讼中对于行政中管理特点的考虑;第四,行政诉讼中行政决定的相关程度。第二方面建立多元化、多层次的行政诉讼证明体系。即不同的证明主体、不同的诉讼阶段,证明标准不应相同;不同种类案件以及同一案件的不同事实,证明标准可以有所不同。分为以下四点:第一点行政诉讼中关于行政许可的案件要求的证明标准。第二点行政诉讼中属于强制执行的案件要求的证明标准。第三点行政诉讼中与行政处罚相关的案件要求的证明标准。第四点行政诉讼中关于行政裁决的案件要求的证明标准。第三方面客观真实与法律真实相结合。对客观真实和法律真实进行分别的论述,得出结论。依照法律真实之证明要求所认定的案件事实,实际上是在客观事实的理念指导下、严格依照法律规定的条件并在发挥人的主观能动性的基础上所认定的法律上的事实,是客观性、主观性的统一体。
最后的结论部分是对本文行政诉讼证明标准研究的总结性说明。同时指出由于能力有限,论文中肯定有不少遗漏的地方,有些观点也不一定正确,还请见谅。希望以后还能够对该问题进行更进一步的研究。
证明标准一直是证据法学与诉讼法学中十分重要的研究对象,它不仅关系相关的诉讼理论和原则,而且与诉讼实践密切相关,有着极其重要的意义。证明标准是证明理论的核心,是证据制度的灵魂,是指导证明活动的明灯。但是,我国法律并没有对行政诉讼证明标准作出明确的规定,使得在司法实践中出现诸多的问题,为了能更清楚地了解我国行政诉讼证明标准的现状以及对目前这种现状提出的各种理论进行归纳、总结,由此做出此文。文章主要分为四个部分:第一部分是对行政诉讼证明标准及其相关概念进行概述;第二部分是对两大法系证明标准进行了分析借鉴;第三部分是我国行政诉讼证明标准的现状分析,主要是对其相关法律规定以及存在问题进行论述;第四部分我国行政诉讼证明标准的完善,提出行政诉讼证明标准需要考虑的方面,以及建立多元化、多层次的行政诉讼证明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