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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风险承担”的研究是最近几年全球金融危机背景下财务学研究的热点问题之一。风险承担反映了公司在投资决策中对风险项目的选择,较高的风险承担表明高管更具有冒险精神,更不会放弃风险较高但净现值为正的投资项目。公司通过风险承担追求较好的市场和盈利机会是公司生存和发展的基石,也是一个国家经济长期增长的支柱。研究发现,风险承担水平的提高有助于一家公司充分利用市场潜在的投资机会,进而提高其资本配置效率,促使企业价值的提升。但是委托代理理论表明股东和高管之间存在利益冲突:股东可以通过投资多样化来分散风险,因而表现出风险中性;但是高管往往只受雇于一家公司,他们能否获得稳定的工作和收入在很大程度上直接取决于其受雇企业经营地成功与否,为了保证收入和工作的安全,高管通常是风险规避的。管理层与股东之间风险偏好不一致使得高管无法按照股东的意愿去投资所有净现值为正的风险项目,相反他们会做出一些违背股东意愿的保守型投资决策,这样一来既损害了股东利益也不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而根据激励理论的研究结果,有效的薪酬激励将高管收入与企业绩效相挂钩,可以调动员工工作的积极性使得管理层与股东利益趋于一致,进而能促进管理层投资那些净现值为正的风险项目,提升企业的风险承担水平。薪酬激励主要有货币薪酬,管理层持股和股票期权三种激励方式,已有的研究主要是围绕管理层持股和股票期权激励与风险承担的关系展开,研究结果发现股权激励可以在一定程度上促进高管冒险,提升企业的风险承担水平。但是本文探讨了薪酬激励的另外一种形式即货币薪酬激励对风险承担的影响,主要是基于以下两点考虑:其一,在我国,资本市场发展还不成熟,许多制度都没有完善,因而管理层持股和授予高管股票期权的现象并不普遍,在激励高管的方式选择上国内企业大多倾向于采用货币薪酬激励。其二,与股权激励的研究相比,有关货币薪酬激励与风险承担关系的研究相对较少,即使有研究结论也并不一致。第一种观点认为:货币薪酬是造成高管风险规避的根源,高管为了保住自己的高收入从而拒绝投资那些高风险项目,以免项目失败后自己的利益会遭受损失,因此高管货币薪酬会降低企业的风险承担水平(石大林,2015)。第二种观点则表示:薪酬业绩敏感性的增强使高管有动机去提高企业经营业绩,要想提高业绩高管就需要冒险和创新,去投资那些风险高但净现值大于0的项目,因此高管货币薪酬可以提高企业的风险承担水平(张瑞君,李小荣,许年行,2013)。在上述背景之下,本文想通过中国上市公司的数据来验证高管货币薪酬激励能否提高企业风险承担水平。另外产权性质也是影响企业行为的重要因素,产权性质不同的企业在经营目的,盈利模式,创新活动,监督和激励机制等方面都会有所区别。因此,本文还考虑了在不同产权背景下,高管货币薪酬激励与企业风险承担的关系有何差异。本文以2007—2016年沪深两市上市公司作为研究样本,结合中国国情,在委托代理理论和激励理论的基础上对管理层货币薪酬激励与企业风险承担两者之间的关系进行了深入分析和研究。本文研究结果表明:(1)货币薪酬激励能提高企业的风险承担水平。(2)最终控制人性质也会影响两者之间的关系,企业的国有属性会弱化货币薪酬激励对风险承担的积极效果,而且中央企业的高管货币薪酬无法起到激励作用提高企业风险承担水平。本文的研究结果支持了关于高管货币薪酬的第二种观点,即认为高管货币薪酬激励与企业风险承担是正相关关系。最后根据实证研究结果,本文分别就国有企业和非国有企业薪酬激励机制的设计提出了建议,并对后续研究进行展望。因此,本文的研究有助于人们重新审视“风险承担”在公司价值和公司治理方面的作用,不仅为理解我国上市公司高管货币薪酬激励的有效性提供证据,还丰富了国内外关于薪酬激励和风险承担的研究,并为上市企业的高管薪酬设计提供借鉴和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