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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目的: 1、以城镇老年人实际身体状况和卫生服务需求为基础,参考陕西省近年来城镇老年人医疗保险参保数据和医疗支出,同时实地调查城镇老年人实际的医疗支出和医疗保险情况,并调查其对医疗机构、社会医疗保险的态度,对老年人健康和卫生服务需求进行定量研究和分析,掌握陕西省老年人医疗卫生服务需求和利用状况。 2、系统分析陕西省城镇老年人医疗费用负担和医疗保险保障现状,分析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对老年人就医的保障水平,为全面评估陕西省城镇老年人医疗保险制度提供基础性数据和分析支持,为进一步开展应对人口老龄化的战略性研究工作,制定和完善老年人医保政策提供量化的决策依据。 资料与方法: 1、资料来源:陕西省2010-2015年城镇基本医疗保险数据,2014年赴陕西省榆林市、西安市和安康市问卷调查及访谈数据。 2、分析方法:利用SPSS21.0软件对数据进行整理及描述性统计,分析陕西省城镇老年人基本健康状况、慢性病状况、医疗保险参保状况和医疗保险保障水平;运用Logistic回归分析研究不同健康状况、参保状况等特征老年人对城镇医疗保险制度的满意状况和影响因素;运用归纳分析法,结合陕西省城镇基本医疗保险政策和相关数据,总结陕西省城镇老年人医疗保险制度的特点和存在的问题,提出有针对性的政策建议。 研究结果: 1、陕西省城镇医疗保险已形成以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和城镇居民医疗保险为支撑的城镇医疗保险体系。截至2016年末,陕西省城镇医疗保险参保人数为1248.05万人,覆盖59.15%城镇人口。 2、榆林、西安和安康三地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对老年人的保障规定呈现的特征有: (1)门诊医疗费用报销范围窄,限额低; (2)住院医疗费用中,城镇职工医疗支出负担明显低于城镇非就业居民; (3)医疗保险制度对分级诊疗的鼓励性明显,三级医院住院费用报销比例低于社区医院、一级医院和二级医院。受访者整体主观健康状况较差,自感身体较健康者不到三成(29.9%)。受访者具有睡眠、视力、听力、行走方面的失能情况,具有多方面的护理需求。 3、接近两成受访者(17.8%)不同程度地被异常情绪影响,对异常情绪采取的解决办法主要是忍耐压抑和自我调节,出现心理问题时不会求助他人者占77.0%,很少人选择对他人倾诉和寻求医生帮助。 4、受访者高血压患病率43.4%,高血脂患病率25.7%,糖尿病患病率15.4%。高血压药品半年内平均费用为1590.6元,高血脂药品1977.3元,糖尿病药品1911.6元,这些费用的自付比例较高。 5、受访者对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满意率为59.5%。居住地与医疗机构之间距离近对医疗保险制度越满意;除社会医疗保险外还参加了商业医疗保险者对医疗保险制度更满意;一年内未参加过健康体检者对医疗保险制度更满意;主观健康状况较差者对医疗保险制度更满意。 6、153人在被调查日前两周内有伤病,两周患病率为25.9%;51人曾因伤病就医,两周就诊率为8.6%;102人两周内患病未就医,两周未就诊率为66.7%。159人一年内因病住院,住院率为26.9%;93人一年内应住院未住院,一年内应住院未住院率为36.9%。 7、从两周内医药费支付情况看,平均花费1261元,其中医疗保险平均报销250.9元,自付平均923.1元。平均社保报销比例19.9%,平均自付比例73.2%。 8、从住院费用情况看,最近一次住院平均天数16.7天,平均花费11168.9元,住院期间平均每天花费668.8元。从住院费用的支付状况看,自付平均2458.0元,平均自付比例22.0%;社保平均报销6607.1元,平均报销比例59.2%。对住院医疗费用自付部分感到有负担者占一年内住过院者的51.6%。 结论和建议: 1、陕西省大部分城镇老年人能够被基本医疗保险制度覆盖,老年人基本医疗卫生需求可以得到满足。但仍有未参加任何社会医疗保险者存在,他们的权益不应被忽略。 2、陕西省参加商业医疗保险的老年人占比较低。商业保险业要在老年需求领域开发新险种;诚信经营;规范机构,加强监管;避免夸大、虚假广告的行为;引入政府购买服务、在大病保险中引入商业保险等方式,充分发挥商业医疗保险作用。 3、陕西省尚未建立独立的老年人医疗保险制度。可结合长期照护保险试点探索成果并根据实际情况将长期照护保险制度逐步在省内推开,解决长期失能老年人的护理保障问题。针对城镇老年人设计日常护理和患病护理等环节的险种,扩大社会医疗保险的保障范围。将预防、保健和康复项目纳入到医疗保险报销范围中是老年人的迫切需要。 4、通过完善异地医疗费用报销制度,进一步提高门诊医疗费用统筹比例,不断提高城镇基本医疗保险保障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