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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金融对农村经济的发展具有重要作用,它在资本配置中处于核心地位,也是“三农问题”的聚焦点。自从改革开放至今,国内的农业社会经济局势产生了彻底性的改变,与此同时农村金融也在曲折中不断前行。尽管时代在变化,经济发展的热点也在不断更新,然而我国的经济发展还是以农业、农民以及农村的问题为基本方向。众所周知我国是农业大国,在农村金融体系一直是经济发展的薄弱环节,一方面农民的金融意识较为薄弱,另一方面金融机构由于追求利润最大化而缺乏开展农村金融的动力,再加上农村金融政策贯彻不到位,这些都导致了农村金融发展进程缓慢和不均衡,相当一部分农村低收入群体不能享受到正规的农村金融服务。对农村金融体系进行改革和创新,建设科学的均衡发展的农村金融体系,是我国政府和学术界都十分关注的热点。“普惠金融”一词第一次出现是联合国在2005小额信贷年提出的,其根本原则是以遵循平等与发展为主,建议创造存在农村低收入群体的农村普惠金融系统,并保证其可持续发展,从而保证此部分人可以享有经济社会发展带来的红利。2016年中央一号文件也再次提出要推动金融资源更多的惠及农村,并建立广泛的、可持续的农村普惠金融体系。因此,建设农村金融体系并且对农村金融服务进行改善是在最新发展的潮流下对农村普惠金融进行促进的前提。本文首先对国内外研究者关于普惠金融体系的理论和实践成果进行了总结,接下来从需求、供给、金融发展环境和政府作用四方面对我国农村普惠金融体系的现状进行描述分析,在此基础上,针对国内的农村普惠金融系统可能存在的问题在法律规则、金融体系以及金融服务等方面造成的影响进行了深入剖析,最后从需求、供给、政策法律和可持续发展等角度对农村普惠金融体系的创建给出一些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