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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谓孤儿作品,其基本内涵在于著作权人无法找到或者无法联系。伴随着云计算技术下的三网融合、媒介融合趋势,不论是市场主导抑或是政府推动的方式,文化资源数字化进程的范围可能不断拓展,程度可能呈现纵深发展的态势。著作权交易和权利清算的数字化、便捷化、高效率、确定性与可预期性将成为文化资源数字化进程中需要关注的问题。英国、新加坡国家版权局研究报告在描摹建设全球性的著作权交易中心蓝图的同时,将孤儿作品视为交易中心权利清算所面临的重要问题和主要挑战之一。我国著作权立法史上并无“孤儿作品”这一概念。随着2012年著作权法第三次修订,孤儿作品先后以舶来品的形式进入著作权法草案2012年4月与2012年7月条款。实践层面,著作权法修改草案关于孤儿作品概念的内涵与外延、数字化孤儿作品的合理勤勉检索、孤儿作品数字化的权利取得、孤儿作品数字化的争议解决机制等问题均缺乏明确规范。法理层面,孤儿作品及其数字化涉及网络环境下新技术激励、文化产业振兴、作者权利尊重、文化海盗防范、文化资源保护等复合问题。论文试图界定孤儿作品的内涵与外延,构建孤儿作品数字化权利取得制度和争议解决制度,尝试对孤儿作品及其数字化问题进行系统分析和论述,全文共分为七章。第一章概述孤儿作品的定义并分析数字化孤儿作品的法律关系。在孤儿作品内涵方面,阐述孤儿作品与未发表作品、公有领域作品等概念的容斥关系。在孤儿作品外延方面,主张与其仅从概念上将传统文化表达排除出孤儿作品的范畴,不如构建以保护传统文化表达原真性为原则、商事主体参与性、传统文化表达权利人惠益分享、ADR争议解决机制并重的制度。提出孤儿作品数字化法律关系的客体包括元数据、原始数据、受控数据与创作作品,应依据客体的特殊性构建数字化孤儿作品的权利取得制度。第二章紧扣数字化孤儿作品制度的核心——合理勤勉检索展开论述。文章分析合理勤勉检索的法律性质,论证合理勤勉检索的合理、善意、勤勉原则,讨论合理勤勉检索的范围,阐释合理勤勉检索的登记机构、登记内容及登记效力,比较孤儿作品数字化合理勤勉检索后的补偿金支付模式,论证孤儿作品数字化合理勤勉检索在原则、范围和方式方面的文化多样性保护缺失问题并提出完善路径,分析包括数据挖掘、缩略图、中间复制在内的数字化孤儿作品合理勤勉检索例外。第三章论述数字化孤儿作品著作权的权属与取得标准问题。首先评论文化资源的保护说与创新说两种对立理论,证明孤儿作品数字化进程中商事主体著作权取得的合理性。其次评析数字环境下独创性理论的重构,甄选美国司法实践中的创作过程原则、自然人参与原则、过滤原则、非等同原则、价值增加原则、等同原则,能够为我国司法实践中数字化孤儿作品著作权取得标准问题提供参考。第四章论述数字化孤儿作品受控数据制作者的数据库权。借鉴锁定理论、长尾理论,分析数字化孤儿作品受控数据的数据库权保护可行性。分析汇编权、著作权和反不正当竞争法保护受控数据的弊端。阐述孤儿作品数字化数据库权的原则,即元数据公开、原始数据例外、文化多样性保护。从保护对象、保护内容、保护期限三个方面阐述数字化孤儿作品数据库权的构建。第五章论述数字化孤儿作品进程中,传统文化表达利益主体的追续权。从实践层面即交易市场、交易客体,理论层面即人权保护、潜在价值与公平、激励理论分析数字化孤儿作品与一般追续权的契合性。从主体、客体、内容三个层面分析数字化孤儿作品追续权的构建。第六章首先分析数字化孤儿作品争议的特征,评述ADR机制的优势,阐述国内数字化孤儿作品争议的ADR解决机制及其构建。其次,鉴于WIPO具有完备的争议解决程序、域名纠纷的解决成功经验、与国际集体管理协会机构协作机制、对于传统文化表达的持续广泛关注四个方面的优势,提出跨国孤儿作品争议的WIPO仲裁争议解决机制。第七章分析我国现行著作权法律法规中与孤儿作品相关制度的不足,分析我国孤儿作品立法草案沿革及其不足,总结前六章的结论并提出相关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