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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旨在研究密尔的功利主义正义观。正义一直以来都是哲学家们研究的重要话题,在众多对于正义的论述中,密尔的功利主义正义观是颇受争议的一种。原因是人们普遍认为正义与功利本身就是一对难以调和的矛盾,正义主张平等,功利却主张个人利益的实现,而密尔所做的恰恰就是调和这种矛盾。本文通过阐述密尔对于正义的理解,阐述了他的功利主义正义观。
本研究分为三个部分:第一部分从密尔的功利主义正义观念的伦理思想的来源出发,介绍了边沁的功利主义思想和康德的义务论伦理思想。从中可以看到,密尔对于边沁功利理论的继承和对康德义务论的借鉴。密尔在这里不仅修正了边沁的思想,还将康德的义务论中的有用部分融入到自己的功利思想当中;第二部分介绍的是密尔对正义的认识。包括在边沁的功利主义思想中被忽视的道德、权利、自由、平等等概念的解释,在密尔那里都有了论述,这样做不仅是为了完善功利主义理论,而且也是为了保护功利主义真正体现了功利与正义的融合。这也使得功利主义思想更具有合理性能被更多的人所认同。第三部分,对于密尔功利主义正义观的提出激起了强烈的批判,将密尔的思想纳入到了对于功利主义的背离。但是这些反对之声并没有阻碍密尔继续发展他自己的理论,并且事实证明,密尔对于功利主义的创新是一种进步,具有积极的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