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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资源是十分重要的自然资源,也是生态环境要素的重要组成部分,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是在一定规划区域内,根据当地的自然和社会经济条件以及国民经济发展的要求,协调土地总供给与总需求,确定或调整土地利用结构和用地布局的宏观战略措施,土地利用规划是我国土地管理制度中的重要组成部分。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对生态环境的影响有一定的滞后性,并且难以扭转,不合理的土地利用方式会对区域的生态环境形成比较大的消极影响,而合理的土地利用方式也会对生态环境产生一定的积极的保护作用。为了提高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工作的科学性,第三轮土地利用规划把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作为了规划编制的重要部分。神木县位于陕北黄土高原,属于生态脆弱地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实施势必对神木县的生态环境造成影响。本文以陕西省神木县为研究对象,运用景观生态学中的斑块密度法对神木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生态环境影响进行了定量评价,并且结合景观指数法,对神木县全域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生态环境影响进行评价,并在此基础上提出了土地利用规划编制工作的建议,为今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提供参考。论文从研究背景入手,阐明研究的目的和意义,在总结论述国内外相关研究成果和理论的基础上对规划的生态环境影响方法进行对比论述,选择了景观生态学的方法对神木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生态环境影响进行评价。在介绍神木县区域概况的基础上,对神木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以及神木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成果的生态环境影响进行评价,结合实际,提出神木县规划编制的建议措施。本文的主要结论包括:(1)神木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对生态环境影响评价分值最高,规划总体上对神木县生态环境是有益的,规划编制较为科学合理;(2)2014年由于建设用地规模增长迅速,各地类集聚程度不高,生态环境影响评价分值较基期年有所降低,不利于保护神木县土地资源和生态环境;(3)通过规划调整完善,积极推进土地整理项目,提高土地的集约利用程度,神木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生态环境影响有所好转;(4)基于以上分析,要重视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编制与调整工作,严格执行通过审批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加强监管,积极保护生态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