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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诉讼中的非法证据排除对于加强保障人权、限制权力滥用以及维护司法公正具有积极意义,其在域外主要法治国家己有百余年历史,但由于历史传统、制度背景、现实状况及诉讼价值导向等差别,在非法证据的具体实施过程中,两大法系国家的做法不尽相同。我国自新刑诉法修改以来,“非法证据排除”的立法规定可操作性相对加强,在一定程度上可以说是我国法治建设的一大进步。轰动全国的陈灼昊案,便是众多非法证据排除成功案件的典型代表。在本案中,尽管本案被告人陈灼昊历经6年身陷囹圄的人生灰暗时光,但终获自由。当然,我们也清醒的意识到,我国非法证据排除的相关法律法规还有不完善和不成熟的地方,理论研究中出现的空白与困惑,司法实践中不断显现的矛盾与冲突是我国非法证据排除应用之痛。基于此,本文以案例分析和实证分析的方式,通过对陈灼昊案主要争议焦点进行梳理,并参考相关学术文献和法律法规及其司法解释,对该案件涉及的非法证据排除问题进行分析,然后针对问题提出一些具有可行性的建议,以期对我国今后实践中当非法证据排除的顺利进行有所帮助。本文主体除了引言外,主文共分为四个部分:第一部分是案情简介,通过对陈灼昊涉嫌故意杀人这一热点案件的简单介绍,引出该案在证据方面存在的争议焦点,主要争议焦点有:(一)指事问供获得的口供是否属于非法证据;(二)审讯录像有空白是否应当以非法证据绝对排除;(三)非法搜查获得的实物证据排除问题应当如何准确判断。同时对广东省高院运用非法证据排除作出最终的无罪判决进行简单分析。第二部分主要是对该案件争议焦点问题进行法律评析。此部分是本文的创新之处。本章节从三方面对陈灼昊案无罪判决的适用提出疑问,通过理论分析、法条分析进行比较分析,并提出笔者自己的观点。第三部分主要阐述我国非法证据排除实践中面临的诸多困境,具体主要从取证手段、责任分配、补正规则、运行启动及救济渠道五个方面进行分析。第四部分是在分析非法证据排除存在问题的基础上,提出相应的完善建议,具体包括:(一)扩大非法取证的手段范围;(二)平衡控辩双方的非法证据证明责任;(三)严格规范证据补正条件;(四)确立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模式;(五)科学设计非法证据排除的救济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