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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我国城市化进程的不断加快,房地产项目建设得到了快速发展的同时也加剧了水土流失现象的发生。水土保持方案的编制以及落实能够有效的控制、减少水土流失。但实际调查中发现,房地产项目水保措施实际执行情况与方案设计量存在着差异,对产生二者之间差异的原因进行分析,有利于规范水保方案的编制以及确保各项水保措施保质保量的完成,以期更好的服务于水土流失防治。本文以大兴区生物医药基地东配7号地0505-052/055地块项目、中关村科技园区昌平园东区二期0303-55地块项目和雁西湖会展中心项目为例,对房地产项目建设过程中的水土流失特点进行了分析总结;采用对比分析法,从水土保持临时措施、雨洪集蓄利用、表土剥离以及水土保持投资四个方面比较实际完成量与水土保持方案设计量的差异,并分析产生差异的原因,提出相应的建议对策。主要研究结论如下:(1)总结了房地产项目的水土流失特点。三个项目的土壤流失总量分别为153.7t,402.65t,319.07t。平均土壤侵蚀模数分别为971t/km2-a,828t/km2·a,2145t/km2·a。从发生时间上来看,三个项目施工期的土壤流失量分别为150.29t,393.13t,306.04t,自然恢复期土壤流失量分别为3.41t,9.52t,13.03t。水土流失主要集中发生在施工期,而运行期产生的水土流失量则比较少;有临时堆土的防治分区是水土流失最严重的区域。(2)水保临时措施实际落实量较方案设计量不足。大兴区生物医药基地东配7号0505-052/055地块项目和中关村科技园区昌平园东区二期0303-55地块两个项目的沉沙池分别减少了3座、1座;临时排水沟分别减少了300m、1687m。在法律法规不完善的情况下,由于对临时防治措施重视度不高以及水土保持方案设计不合理导致临时措施落实不到位。针对这种情况,提出了进一步完善相应的法律法规,提高对临时防治措施的重视度;加强技术创新,设计切实可行的临时防治措施。(3)雨洪集蓄利用措施实施量较方案设计量或增加或减少。三个项目的透水砖较方案设计量分别减少了3714m2、12963.3m2、12112m2;嵌草砖铺设分别减少了752m2、7175m2、6640m2.雁西湖会展中心项目透水砼增加了18600m2、集雨收集沟增加1590m。主要原因是措施的变更、建设方缺乏足够重视以及方案设计的不合理等。(4)表土未剥离或比方案设计量少。前两个项目较方案设计量分别减少了5090m3、3840m3,雁西湖会展中心未进行表土剥离。分析了当前表土不剥离或剥离量不合理的原因,主要包括法律法规不健全,设计的表土剥离量、厚度不合理,实施的主体积极性不高以及缺乏技术规范等,这些问题的存在将会导致土资源的浪费。(5)实际投资较方案批复投资或增加或减少。主要原因包括:措施落实不到位或者措施的变更,投资估算编制缺乏科学性、合理性以及编制标准不统一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