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随着经济发展,城市住宅小区环境问题日益严重,业主们的利益受到侵害却并不能得到有效保护,业主对于“环境权”的诉求不断高涨,而现实是“环境权”依旧停留在学者的论争之中,无法成为业主据以诉请的原权利。
本文试图以城市住宅小区业主权益保护为视角,围绕业主环境利益的保护,分析了传统环境权理论的不足,并提出了环境法益的概念,认为城市住宅小区业主享有一种环境法益,即城市住宅小区业主环境法益,并对这种环境法益的概念和类型等进行阐述。进而,通过比较法之研究,对比英美侵权法中的侵扰制度以及大陆法系的相邻关系制度,指出我国城市住宅小区业主环境法益私法保护的可能之道,详言之,乃通过法律规则与法律原则两个层次来实现对业主环境法益之保护,进而,本文选取我国《物权法》中若干法律规则、侵权法一般条款和民法中公序良俗原则为例,研究了这些规则和原则在业主环境法益保护中的作用。
文章共分为七章,第一章和第二章是对业主环境法益概念的分析,第三章是比较法研究,其余章节是对城市住宅小区业主环境法益私法保护的阐释。希望通过本文的研究,一方面能够修正环境权理论研究中的偏差,促使理论研究与实践的结合;另一方面也能够为广大城市住宅小区业主环境法益的保护提供理论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