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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检察院在我国政治、经济、社会生活中发挥着法律监督的重要作用。经过几十年的发展,其传统的刑事诉讼监督职能、职务犯罪侦查职能已经基本完善,在办案期限、办案流程、当事人权利义务等方面都有详尽的规定,但是伴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全面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法治进程的不断推进,国家、社会和个人对法治的要求越来越高,这就对基层检察院的法律监督能力和水平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基层检察院不仅要做好刑事诉讼监督和职务犯罪侦查工作,还要开拓和完善其他更多方面的监督能力,比如接待控告申诉的能力、民事行政诉讼监督的能力、预防职务犯罪的能力、化解社会矛盾的能力等。基层检察院必须适应时代的要求,全方位、多角度的加强自身建设,提高执法水平,强化法律监督,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作为法律监督的第一线,基层检察院位于全国检察机关组织体系的最基层,党的政策能否在检察机关得到贯彻落实、上级检察机关部署是否能真正得以执行,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基层检察院的实践力度。本文通过对忻州市县级检察院现状的调查研究,并结合搜集到的文献资料,力图挖掘出我国基层检察院在建设和发展过程中取得的成就和存在的问题,并就未来建设和发展方向提出可行性建议和意见,使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职能得以真正实现,为我国司法体制改革提供理论依据和实践参考,真正实现司法独立。 本文共分为四部分,第一部分从发展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视角、基层检察院的地位、职能以及其在社会主义法制建设中的作用探讨基层检察院建设的重要性;第二部分分析了目前我国基层检察院建设取得的成就和存在的问题,并就这些问题产生的原因进行了深入剖析,包括法制不健全、地方化管理模式制约司法独立、法律监督工作不到位、队伍建设不合理等;第三部分从检察院的组织体系、检察官制度、检察院经费保障等角度分析外国检察制度,从而为我国基层检察院建设提供借鉴;第四部分就如何加强我国基层检察院建设进行了系统阐述:第一,推动基层检察院去地方化,保证基层检察院的司法独立;第二,推行“检务公开”,实现“阳光检察”;第三,加强思想政治建设,积极践行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第四,加强基层检察队伍建设,提高专业化水平;第五,加强基层检察业务建设,提升基层检察业务水平;第六,加强执法规范化建设,促进文明规范执法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