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贫困是阻碍社会和谐的绊脚石,农村贫困更是触动了社会有序发展的根基。早在新中国成立初,政府就在农村地区实施了一些缓解贫困人群基本生活的政策制度,如五保户供养以及对特困户人群的生活救济等等,在当时特定的时期之下,保障效果的确较为明显。伴随社会和经济的发展,贫困的现象也愈发的多样化与复杂化,农村地区传统的社会救济方法已无力再去解决。在此背景下,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迈上了舞台。自2007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在全国实施以来,经过多年的发展,该项制度的保障水平大幅提升,在保障农村贫困居民的基本生活,维持农村社会稳定,维护社会和谐方面起到了一定的作用。安徽省作为一个农业大省,农村人口居多,对农村最低保障的需求更大,但其实际的保障水平和能力如何,是否切实的维护贫困农民的基本生活?正是基于此,本文对安徽省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保障水平进行了研究,选取了保障标准和人均补差两个低保制度中的关键因素来分析,得出了安徽省的农村低保的标准和人均补差是逐年升高的,保障水平在全国适中,可整体而言,保障的标准及水平还较低,且省内各市之间以及城乡之间的差距均较大,需进一步提高保障标准、加大财政投入,早日实现城乡最低生活保障统筹本文共分为七章:第一章引言部分,提出了本文的研究背景及意义,阐明了本文的研究目标,并且以安徽省为研究对象对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水平进行分析。此外,还介绍了主要的研究方法与本文的创新与不足之处。第二章对社会救助、最低生活保障及农村最低生活保障的有关概念进行了简要的介绍,此外还对国内外有关农村最低生活保障相关的文献进行了概述,并作出了了简单的评论。第三章从整体上介绍了安徽省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发展历程及发展特点,并从低保覆盖人数、保障金额以及低保标准和人均补差四方面对安徽省农村最低生活保障的现状进行了介绍。第四章至第六章是文章的主体部分,以安徽省为实际分析对象,分别从与全国的比较、安徽省内部地区的比较及城乡之间的比较三个方面对安徽省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水平进行了分析和评价。通过这三章的分析,得出了安徽省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水平逐年升高,保障能力也越来越强,但从整体而言,保障的水平还是偏低,只保持在维持农村贫困居民的基本生存问题层次上。文章的最后,即第七章,针对前文所分析得出的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保障水平的种种不足与存在的问题,作出了总结并提出了相应的对策:加大财政投入,明确责任分担机制;改进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确定方法,适当提高保障标准;加速实现城乡低保的统一,缩小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水平的差距;加大对农村最低生活保障的社会宣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