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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简 介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进行,人们已深刻认识到法制建设的重要性。这不仅在于依法治国已作为一项基本国策被确定下来,而且这更是经济体制改革的需要。这是因为当前正在建立的市场经济属于法治经济。因此,在以宪法为首的整个法律体系在不断完善的同时,政府也逐渐更多地通过法律手段和经济手段对包括公有制和私有制在内的企业进行管理。相对于计划经济,市场经济条件下的企业获得了更具独立性的法律地位,这一方面表现为企业拥有了更多的自主权,另一方面也表现为他们必须独立承担更多的义务和责任,而法律责任是其中的重要组成部分。从一些发达国家的经验来看,由于消费者权益保护运动的推动,以及人们对人身保障要求的不断提高,企业遭受的索赔无论在次数还是在数额来说都使其经营活动受到严重影响。虽然在目前我国这一问题还不十分突出,但随着法制建设的不断深入和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这一趋势是不可避免的。而且当前国内的诉讼案中已不乏类似的例子。因此,全面清楚地认识责任风险并加强其管理对企业持续健康地经营具有重要的意义。但是,责任保险作为处理责任风险最主要的措施,当前在我国的发展还相当落后。而且,为了促进中国的法制建设,形成中国保险业一个新的业务增长点,并在外资保险公司进入前抢占这一市场,现在应当增强对责任保险的重视和研究,大力开发责任保险市场。2、文章纲要本文总共包括四个部分。第一部分为责任风险—市场经济下企业面临的问题,主要是通过分析市场经济与法治建设之间的关系,以及改革开放以来企业法律地位的变化,说明了中国的企业将面临责任风险的威胁。第二部分是责任风险的法律基础,主要分析了责任风险产生的法律渊源和各种法律责任对企业的不同影响,并着重论述了企业<WP=3>的民事责任风险。第三部分是责任风险管理,强调了企业加强责任风险管理的重要性,并就责任风险管理的策略组合进行了原则性分析,在此基础上阐明了责任保险的重要作用。第四部分是大力开发国内责任保险—抓住保险业发展的新机遇,这是本文的重点部分,是前三部分论述的必然延伸,它阐明了在我国进行责任保险市场开发的必要性和可行性,阐述了目前存在的主要问题,并结合国外的发展经验,提出了自己的建议。3、主要内容第一部分:责任风险—市场经济下企业面临的问题责任风险是指团体或个人因违法行为或特定法律事实的出现而遭受损失的可能性。从这个定义可以看出责任风险是基于法律、法规而产生的,因此在法律体系较早就得到完善和成熟的国家(如英美等国),这一风险很早就出现了,而且对企业的生产经营具有很大影响。而由于我国过去长期实行计划经济,政府更多的是运用行政手段干预社会生产和生活,法治化程度较低,企业没有独立的法律地位,因此企业不会受到责任风险的影响。但随着中国改革开放政策的实施,大家逐渐认识到依法治国的重要性,这是建立和完善市场经济的必然趋势。由此,一方面要求国家尽快发展和完善现有的法律制度,逐步加强执法力度、健全司法体制,增强对公民合法权益的保护;另一方面,在给予企业更多的自主经营权的同时,也要求他们必须以自己所控制和用于经营活动的财产独立承担法律所赋予的义务和责任。这样,当企业对他人(包括自然人和法人)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时,就必须给予必要的、全面的赔偿。无论是从有关的案件统计资料,还是各新闻媒体对具体侵权案件的报道上,都可以看到国内企业己逐渐受到责任风险所造成的影响。虽然目前这一问题还不十分突出,但随着国家法治建设的进一步深入,社会法治化程度的提高,公民法律意识的增强,责任风险终将成为企业经营中必须予以考虑的重大问题。<WP=4>第二部分:责任风险的法律基础我们已经知道责任风险是以法律为基础的,而引起不同责任风险的法律规范具有自身特定的调整对象和目的,所以各个责任风险对企业的影响范围、方式和程度等都有所差别。其中,企业不会涉及违宪行为,当然也就不会承担违宪责任;又由于刑事责任主要是人身责任,诉讼责任只出现于所参与的具体诉讼活动中,因此企业也一般不用考虑这两类责任风险。而从长远趋势来看,国家对企业的直接管理会逐渐削弱,企业的自主性也会随之增强,因此行政责任对企业的影响将逐渐减弱,民事责任在责任风险的构成中将占据最主要的地位。根据承担责任的原因,民事责任主要由违反合同的民事责任和侵权的民事责任组成,简称违约责任和侵权责任。由于新的《合同法》在违约责任上坚持了严格责任原则,因此企业在今后应当以更加审慎的态度对待合同的签定,并应注意加强合同管理,减少违约责任风险。但同时也应当看到,新的《合同法》也给予了当事人许多辩护机会,对此企业应充分加以运用,保护自己的合法利益。相对于违约责任而言,由于侵权责任涉及的受害人事先不确定,企业对此类责任风险的管理相当困难。而且,侵权责任所涉及的赔偿范围广、数额日渐趋高,给企业常常造成难以想象的损失。其中,特殊侵权责任由于实行了更为严厉的归责原则,因此成为企业在责任风险管理中最为重要的方面。这从国外的责任风险发展历程